关于201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办理有关事宜的告知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发布时间
- 2015-12-16
关于201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办理有关事宜的告知各参保职工: 因全省医保系统升级需要暂停医保网络,自2016年1月1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可到县人社局一楼社保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手续。一、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种类 特殊门诊:特殊门诊治疗是指下列病种治疗:1.恶性肿瘤...

关于201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办理有关事宜的告知
各参保职工:
因全省医保系统升级需要暂停医保网络,自2016年1月1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可到县人社局一楼社保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手续。
一、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种类
特殊门诊:特殊门诊治疗是指下列病种治疗: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透析;3.结核病规范治疗;4.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5.精神分裂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7.高血压病二期以上;8.糖尿病;9.再生性障碍性贫血;10.慢性心功能衰竭;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成人血友病;13.帕金森病;14.重症肌无力;15.肝硬化失代偿期;16.强直性脊柱炎;17.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18.癫痫病;19.支气管哮喘;20.重性精神病。
二、办理特殊病种门诊
上一年度有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者,续办时,只需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及原有《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到中心窗口办理外;首次办理、增加新病种的参保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门诊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审批表》;
② 疾病诊断证明书;
③ 辅助检查、化验报告单及门诊病历等资料,如有住院者须提供出院小结,具体按各病种规定执行;
④ 本人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
⑤ 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1张;
温馨提醒: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未与定点医院进行实时结算医疗费用的患者,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同时备足相应病种药品。
联系电话:0595-23515909 (医务科)
德化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