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赞助费孩子被退学 校方称无法接收外籍学生 - 德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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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cszxlgx
- 发布时间
- 2012-03-02
“为什么缴了钱就能上,钱退了学校又说没有‘资质’呢!”日前,读者高女士向快报“问政”栏目反映了一桩让她头疼的事情,前年她的两个孩子在河西一中学上的,当时说好每个孩子每学年缴纳15000元的赞助费,去年物价局认定学校属于不合理收费,责令退还了多收的赞助费。哪知上学期期末,学校突然告诉她,该校不适合接受...

“为什么缴了钱就能上,钱退了学校又说没有‘资质’呢!”日前,读者高女士向快报“问政”栏目反映了一桩让她头疼的事情,前年她的两个孩子在河西一中学上的,当时说好每个孩子每学年缴纳15000元的赞助费,去年物价局认定学校属于不合理收费,责令退还了多收的赞助费。哪知上学期期末,学校突然告诉她,该校不适合接受外籍学生,请她给孩子另外换一所学校。 学生家长
初二下学期孩子没学上了
据悉,高女士是南京人,早年嫁到国外生了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都非中国国籍,考虑到国内的教育环境好,高女士希望孩子能留在南京接受国内的基础教育。她告诉记者,此前两个孩子一直在南京念的小学。前年两个孩子小升初时,她联系了南京二十九中致远分校。双方商定,学校让两个孩子就学,每个孩子每学年需缴纳15000元赞助费。
2011年9月,高女士从媒体上得知,南京市教育局规定,普通孩子借读都是在入学的时候一次性最高缴纳15000元。她认为学校之前和她达成的协议,违反了相关规定,于是,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省物价局反映了这一问题。物价局介入调查,学校将初二上学期收的两个孩子30000元的赞助费退还给了她。与此同时,学校老师告诉她,孩子不能继续在学校上初二下学期课程了。
为此,高女士先后向鼓楼区教育局 、南京市教育局反映情况,希望能通过教育局给孩子安排上学,但是均未得到满意答复。现在初二下学期都开学了,两个孩子上学问题还是没着落,高女士给记者打来求助电话。
据悉,为了孩子上学,本来今年新学期开学前,高女士想做出让步,又一次和学校商量,希望能按原先的约定缴费,让孩子照常念完初中,但是学校以没有接受外籍学生的资质为由明确拒绝了她。高女士告诉记者,眼下别的孩子都在上学,她的孩子只能呆在家里。为什么此前孩子能够在学校上学,不合理的收费退了学校又不让上了?如果不能上,学校当初为何又接受她的孩子!对于学校的做法,高女士很不理解。
学校解释
学校不具接受外籍学生资质
带着高女士的疑问,记者日前来到南京二十九中教育集团致远中学。该校主管教务工作的丁主任告诉记者,最初高女士来学校为孩子申请入学的时候,学校考虑到她的孩子比较特殊,是外籍,国内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不适用于非中国籍学生,国家并不承担她这两个孩子的教育经费,所以学校和高女士商定每学年每个孩子缴纳15000元的赞助费。丁主任解释说,学校曾经核算过,一个普通学生一学年的教育成本在17000元左右,所以向高女士收取的15000元其实包括教师工资、学费、学杂费等。这钱都是转缴到区财政,学校并不从中盈利。
高女士向物价局反映过情况后,物价局来学校调查了一个多月,学校也将相关材料报给了物价局,最终,物价局认为学校应当退还第二学年的30000元费用。学校随即也将初二学年的费用全额退还给了高女士。但同时,学校也因为这件事开始考量学校本身有没有教育资质的问题,丁主任说,我们经向南京市教育局、鼓楼区教育局了解,学校并不具有接受外籍学生的资质,所以才通知高女士,初二下学期孩子不能在这儿上了。
区教育局
尽量确保孩子能继续接受教育
记者随后就学校反馈的信息告诉高女士,高女士却不认同。她表示,自己手里拿到的退款单据上写的并不是学费,而是捐资助学费,那么根据南京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这个费用是三年一次性缴纳的,现在孩子上了一半就被迫离开课堂,学校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对于高女士的说法,记者又来到南京市鼓楼区物价局检查所。检查所袁副所长告诉记者 ,高女士缴给学校的钱究竟属于什么性质,以收据为准,收据上确实是国内捐资助学费,所以检查所参考南京市捐赠助学款一次性缴纳的相关规定,认为学校初二学年再次收取是不合理的,要求学校退费。同时袁副所长也指出,目前南京市并没有外籍学生入学后该如何缴纳学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这一块还有待政府定价。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中教科陈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学校和家长之间出了什么样的矛盾,孩子的教育是肯定不能耽误的,教育局会尽量协调学校,让孩子尽快进入课堂学习。同时记者了解到,南京市还没有出台与外籍学生在市内接受义务教育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南京市有接受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除了南京外国语学校的国际班外,还有些“中加班”或民办学校,所以一般情况下,外籍学生入学还是需要家长自行和学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