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餐馆老板替人套现805万 非法经营获刑5年 - 德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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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欢喜就好520
- 发布时间
- 2011-11-26
三明永安的罗某在半年内替人套取信用卡内的现金805多万元。近日,三明市中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罗某在其经营的永安市阿土仔菜馆内,多次利用永安市兴旺农资经营部的POS机虚构交易,为他人的信用卡套取现金共计805多万元,并收取手续费4万多...

三明永安的罗某在半年内替人套取信用卡内的现金805多万元。近日,三明市中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罗某在其经营的永安市阿土仔菜馆内,多次利用永安市兴旺农资经营部的POS机虚构交易,为他人的信用卡套取现金共计805多万元,并收取手续费4万多元。
据三明市中院的经办法官介绍,信用卡套现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的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套现资金脱离了监管层的管理视线和控制,国家明令禁止信用卡套现。(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杨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