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回复】朗朗乾坤、无奈维权(一封来自丁墘被拆迁户的泣血控诉书) - 德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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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j12345
- 发布时间
- 2013-04-19
官方回复:关于本帖李庭雁、陈秀钦夫妇反映事项的情况说明 李庭雁、陈秀钦夫妇反映的乐(禄)美堂房屋位于丁墘村12组罗昌洋角落,被列入瓷都大道大洋段两侧改造(一期)范围。2012年9月,大洋段动迁工作组进驻时,经走访了解,该房屋为李英垠(陈品丈夫,已故)于1972年申请经原浔中公社批准并建成,上世纪70...

官方回复:关于本帖李庭雁、陈秀钦夫妇反映事项的情况说明
李庭雁、陈秀钦夫妇反映的乐(禄)美堂房屋位于丁墘村12组罗昌洋角落,被列入瓷都大道大洋段两侧改造(一期)范围。2012年9月,大洋段动迁工作组进驻时,经走访了解,该房屋为李英垠(陈品丈夫,已故)于1972年申请经原浔中公社批准并建成,上世纪70年代末李英垠的三个弟弟(李英界、李定清、李庭雁)提出要分住该房并产生纠纷,经原丁墘大队调解未果,1979年10月经县人民法院调解均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在这次动迁工作过程中,李庭雁、李文生(李英界之子)、李永强(李定清之子)等提出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要求给予析产。
2012年11月7日,动迁工作组在项目办召集陈品及其长子李立曦、次子李应申,李文生,李永强,李庭雁及其女儿李慧敏等人员进行协商,陈品一方坚持该房屋为其夫李英垠个人申请批准并由其一家出资建成,持有合法手续,不存在其他争议,协商未果。2012年11月16日,以上各方因本次征迁另一房屋(丁墘村寨脚济美堂)的纠纷在项目办由县司法局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后,对乐(禄)美堂纠纷再次调解,陈品一方仍不同意调解,并提出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动迁工作组又于2012年11月28日、12月2日、12月6日等多次做陈品、李立曦、李应申等的思想工作均未果,项目办遂引导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该房屋的产权纠纷事宜。陈品于2012年12月19日向项目办提出腾空验收的申请。项目办考虑到该宗房产存在争议,为保证双方权益,由公证处对该宗房产进行证据保全。
2013年1月30日,项目办接到福建戴云律师事务所关于要求到项目办查阅、复制乐(禄)美堂有关材料的介绍信,我办及时提供了相关材料。2013年2月25日,项目办接到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办按通知书要求及时做好了配合工作。2013年4月18日收到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3〕德民初字第461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李庭雁等关于要求确认各得乐(禄)美堂四分之一产权的诉讼请求。
2013年4月19日上午,李庭雁、陈秀钦夫妇到项目办再次要求给予解决乐(禄)美堂四分之一产权问题,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耐心解释。李庭雁夫妇不听劝解且自行拨打了120救护车到现场,但并无任何事情发生,李庭雁夫妇于11点多由其家人陪同回家。
希望当事人应理性对待,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房产纠纷事宜。
瓷都大道大洋段两侧改造项目办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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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丁墘村罗昌洋12组村民李庭雁,作为一个66岁的老实巴交的老人,本可以安安静静的度过晚年,但是无奈被逼拖着轻中度中风的残躯上诉,在这里向党和政府讨个公道,让广大群众评评理。在2012年,我们自然村作为大洋段两侧片区要改造开发,这本来是个好事,我们也支持政府工作,不曾想这一支持却让我们无家可归。我们的房子——禄美堂(乐美堂),是1973初年我和三个哥哥一起合建的,是在我原先简易搭盖的三间房墙基的基础上基建的,后来我们4兄弟商量这三间墙基以200元作价合进新房子,我也去各处购买各类大中小径木材300多根,四兄弟估价这些木材大约值1200多元来建造房子。那个年代,社会比较单纯和睦,也没有说土地证要落四个兄弟名字的概念和传统。如今要开发了,项目办不考虑到当时的社会情况及民风民俗,我们也多次找项目办和龙浔镇政府反映问题,可是我们人民的机构完全无视我们的合理要求和强烈反对,凭着一己之念,竟把安置地和土地补偿款全部给了我大嫂(我大哥已过世)。
结果是这么的残忍,过程是更加的艰辛。1979年的时候,我们四兄弟曾经因为房子的事情起过纠纷,1973年2月在大队调解过,大家都同意房子按四兄弟各四分之一分。在同年5月,我大哥大嫂起诉我二哥。因为当时建房子的时候,四个兄弟是按自己出资的情况平摊费用,有些出木材,有些出粮食,有些出劳力,这样进行估价的,大约每人要1400多元(我出木材和墙胚),我大哥出的比较多,我二哥出的东西比较少还差600元,要补我大哥。于是在5月法院针对我大哥和二哥的纠纷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书的内容里也我大哥也同意按各四分之一。我们李姓族谱也记载1973年四兄弟合建禄美堂的事情,我大哥在去世的时候,把土地证原件给我,让我要主持这个大家庭,以后兄弟的后代房子各四分之一。
时间到了2012年9月份左右,项目办为了让我们搬出禄美堂,逼迫我女儿来给我们讲道理,项目办的工作人员也说属于我们的土地也会析产给我。为了女儿,我忍了,更为了支持政府工作,我们2012年11月15日前搬出住了近40年的房子。在搬出来后,项目办变卦了,说由于我大嫂不同意搬迁,竟然要我们走法律渠道,起诉我大嫂才会有土地分。这前后说法是多么的不一致,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有人去疏通了关系,我们不得而知。项目办跟我们讲起诉没关系,我们赢的几率非常大,我们相信了。
我们是一直相信着我们的党和政府,可是人民的公仆一直让我们流泪。我儿子现在在美国读博士,我不敢告诉他这些消息,怕影响他的学业,我女儿也出嫁了,我们的政府是不是觉得我们两个病怏怏的老人比较好欺负?一次又一次的把我们推到风口浪尖,让我们自己去跟有关部门交涉,我们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啊。如果你政府做不到把土地还给我们,那你当初就不要开发我们的房子。
我大嫂的女婿有钱有势,我其他的兄弟嫂子(除了大嫂)也过世了,由于中风,我说话也断断续续。如今法院判决下来了,我们输了,一分钱和土地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还有天理吗?项目办说的会赢呢?我不知道,我的血压瞬间升高了,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但是在我死之前,我一定要讨回属于我们的房子。人在做,天在看,青天白日,总有申冤的地方,我相信我们的乡亲也会给我们一个公道,还有我们的党和政府的领导也会给我们一个做主的。 泣血跪求为盼 李定雁(夫)、陈秀钦(妻)
补充内容 (2013-4-19 13:46):
(1973年2月在大队调解过)这个日期打字的时候错了,是1979年2月
补充内容 (2013-4-19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