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回复】交警偷拍而不制止交通违法,是否正当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北京观众网
- 发布时间
- 2012-11-10
\n/forum \n \n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n 最近一段时间,我县发生多起因摩托车超载、机动车逆向行驶、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伤亡事故。对此,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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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 \n \n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n 最近一段时间,我县发生多起因摩托车超载、机动车逆向行驶、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伤亡事故。对此,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及时查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事故多发路段、路口通过拍照固定取证、使用固定或移动测速等手段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n 在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我们将继续坚持实行对一般交通违法采取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使交通执法工作更具人性化。 \n 在此,我们感谢广大群众对德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同时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n 昨日下午,在德化城后路至诗墩路口,看到一幕令公民、令纳税人愤怒的“执法”情景。昨日(周五)下午放学时间段,我经过德化同济医院,而那医院对面则是一所学校。正逢那小学放时间,接学生家长的车及过往车辆把该路段造成了一定的拥堵,却没有任何一个执法者过来参与维持秩序,刚好我骑车到了百德对面的红绿灯,突然发现,一两个交警,藏在车里,拿着相机,对无戴安全帽跟超速进行拍照创收。 \n 我观察,他们起码在这里相当一段时间了,拍了多少车牌,无法计算。真是令人震惊。分明是利用相关法规来创收,一个合法和符合道德的执法行为,难道是这样的吗? \n 看到道路拥堵的时候,看到违法行为发生的时候,在记录和取证违法行为的同时,执法者的最重要职务行为,应该是尽快制止违法行为,明显违法行为大量出现,只取证,不及时制止,听任违法行为继续,这本身肯定是执法者的失职行为,百德门口大马路设置单向行驶固然是为了行人及行车安全,但遇到逆向行驶交警不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是听任危害行人的行为继续,这是交警失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n 进一步讲,这种以罚款为目的的惩戒手段,执法的时候,不加任何禁止,而只做记录和取证,这种行为,涉嫌交警的行使职务中的道德风险。因为,我们有理由怀疑:交警只取证,不制止,有其他的非善意目的的可能。不排除有创收的目的。6 @* ^3 Q' m! m5 Z* {8 M \n 做为一个公民,做为一个纳税人,看到交警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职业道德提出质疑,并且,应该提出对德化交警的不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和不去疏导解决交通拥堵状况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学生、行人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的危害提出质疑。 \n 这种偷拍执法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看到,在财政局与体育场之间的也经常停靠一辆偷拍者的警车,难道德化交警就是靠偷拍来创收的吗? \n 这段时间看到路边上、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大部分车顶上都放置LED屏。上面均显示“为人民服务”难道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 \n 我对于德化交警整体的印象还是好的,但是对于某些民警跟协警我就不想多说了。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