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背三农政策,非法侵占农田如此纵容答复!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站脑
- 发布时间
- 2013-03-31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对违背三农政策,非法侵占基本农田挖池养鱼、建房事件,如此答复,如此纵容!!! 相关事件事实如下:我国在1999年立《基本农田保护法》规定及在2004年《一号文件》明文重申规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障集体利益、农民利益。为何违法者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大铭乡大铭村林文喜在2005年却如此大...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对违背三农政策,非法侵占基本农田挖池养鱼、建房事件,如此答复,如此纵容!!!
相关事件事实如下:
我国在1999年立《基本农田保护法》规定及在2004年《一号文件》明文重申规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障集体利益、农民利益。为何违法者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大铭乡大铭村林文喜在2005年却如此大毁、侵占基本农田,挖池养鱼,为何德化县大铭乡国土所工作人员不出面给予制止;并在2012年年底侵占违建两座两层房屋,当时大铭乡国土所黄荣权为何不出面制止,任其为所欲为、目无法纪,践踏《基本农田保护法》,践踏《一号文件》!!!
此类国家干部领着国家工资,却不为三农办实事,有何屁用!!!
如此大规模的旧厝翻建、加层,若通过审批手续,质问:如此侵占国家基本农田,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相关条款,如何可以通过审批?!若没有经过审批手续,质问:其为何如此大规模侵占基本农田翻建?!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大铭乡国土所等国家干部在为谁维护利益?!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有如此国家干部(苏思圳)对一位为维护三农政策、促进农业发展、保护生态自然环境且很有正义感的七十多岁老人,态度非常恶劣(问其身份,支言老人到监督岗查看),办公太极迁回;并且身处办公地点,高谈个人看法,赞同违法者林文喜非法侵占国家基本农田建屋养鸡鸭(该二层房屋并非用于养鸡鸭,此国家干部没到现场堪查,为何一口咬定用于养殖)是可以的!!!(有录音为证)
质问:如此国家干部坐享国家工资,无视国家基本农田资源的被侵占,而为谁谋利益!!!为何基层政令如此不通,部分国家国土干部如此私自歪曲事件事实!!!
附属国家相关法律如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章 耕地保护,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八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第四条: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土地,分别归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所有。社员对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在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葬坟、开矿和毁田打坯、烧砖瓦等。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
(可呈请相关纪委、检查院实地调查!)
致
2013年3月31日
补充内容 (2013-4-1 12:38):
上传:百度,新浪,新浪微博,QQ空间,天涯社区,泉州论坛,相关省长工作邮箱及相关执政单位其网页等等同步,并每日更新更贴,以恢复国家基本农田原种植条件为前提而终结跟贴!!!
补充内容 (2013-4-1 16:29):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章 耕地保护,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补充内容 (2013-4-1 16:47):
网络这么大,谁都屏蔽不了,除非事件事实解决。
如事件真正得以重视,得以解决,那么,本人将同一时间内,将各大网站的相关贴子,全部沉下来,无声无悄。
补充内容 (2013-4-1 18:02):
如果长此以往,其事态发展,真不知道对谁(个人吗?单位吗?)有益处?!
补充内容 (2013-4-1 18:40):
声明:我只针对事件可以事实依法解决,没有针对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如果地方相关执法部门没办法依法办理,那么我将每日一贴,发到全中国最大的网站上,天天跟贴转载,至于后续事态如何发展,我就不知道了!!!
补充内容 (2013-4-1 18:44):
至于相关执法部门,如何做出决定,可以站内回复,我将原意如实转答告之,尔后,沉贴消失!!!
补充内容 (2013-4-1 18:54):
如果相关执法部门及个人想要出人头地,我可以让他(他们)一夜成名!!!
补充内容 (2013-4-1 20:04):
声明1:别让我直接发稿于相关报社媒体!!!
补充内容 (2013-4-1 20:35):
如果事件可以依法事实解决办理,本人完全同意关门打狗!!!如其事态长期发展,谁回家种地,那是他家里面的事了!
补充内容 (2013-4-2 10:16):
回猫猫虫:我本人不是您想象的那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有先前的太极迂回、敷衍了事,就不会有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