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银行信用值多少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作者
小玉兔
发布时间
2012-06-27

转自:金羊网-新快报 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山东省高院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新快报讯 日前,山东省高院对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宋荣贵126笔“纸黄金”交易。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宋荣贵通过电话委托方式,短短十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总金额达3....

国内银行信用值多少 - 德化论坛

转自:金羊网-新快报

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山东省高院终审判决支持银行

新快报讯 日前,山东省高院对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宋荣贵126笔“纸黄金”交易。

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宋荣贵通过电话委托方式,短短十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总金额达3.2亿元,获利2100多万元,但很快被开户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钱划走,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却被银行反诉。

当时黄金价为每克160元左右,宋荣贵输入了参考价145元。5天后,宋荣贵从外地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委托成功了。

于是,宋荣贵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

网上炒纸黄金成为千万富翁

2006年5月30日,宋荣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以下简称济南泺源工行)申请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通过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采用电话银行方式进行“纸黄金”买卖交易。

自2006年6月29日起,宋荣贵以远低于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买入,随即又以接近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卖出,即买即卖反复操作,到7月8日,共进行买入交易65笔,买入黄金1067千克,金额1亿5千余万元;卖出61笔,卖出黄金1067千克,金额1亿7千余万元。获利2100余万元。

二审维持原判撤销买卖交易

济南泺源工行认为宋荣贵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随即将宋荣贵2100多万的交易获利款项划走,并请求法院撤销宋荣贵的126笔黄金买卖交易。

然而宋荣贵却认为自己根据工商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照正常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并不存在违规现象。

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黄金参考价格,选择高于或低于参考价格的成交,符合交易规则,济南泺源工行无权撤销已交易完毕的黄金买卖。

随后,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却被银行以非法获利为由反诉。

2010年9月,济南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126笔交易的诉讼请求。宋荣贵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山东省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案情焦点

1、银行是中介平台还是参与买卖的当事人?

法院最终认为,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都是银行和宋荣贵双方直接发生的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银行并非中介而是交易的当事一方,银行与宋荣贵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银行作为合同当事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2、所赚2100多万是合法交易还是不当得利?

法官审理发现,宋荣贵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是以一种叫“止损委托”的方式进行的65笔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违反了交易规则。

实际上,银行交易系统应当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没有作出正确判定,造成宋荣贵的交易没有被系统发现,宋荣贵正是钻了系统的空子。

新闻背景

该案被与“许霆案”相提并论

二审主审法官褚飞法官告诉记者,由于这是当时银行业第一起因为“纸黄金”系统漏洞引发的诉讼案件,且涉案金额巨大,引起了关注,并被冠以“中国黄金第一案”,而该案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很大轰动,人们议论纷纷,有人还将其与发生在深圳的“许霆案”相提并论。

有人说,“利用银行系统的漏洞得利,都是不当得利,都应追缴所得,甚至当事人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就像‘许霆案’一样。”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笔一笔的交易,经过了一个受理、审查、确认的过程。我委托买,你给我买;我委托卖,你给我卖,我获利了,难道就是不当得利?那么我如果赔了,银行也会负责吗?”

(综合《山东商报》《法制晚报》)

国内银行信用值多少 - 德化论坛

憨鼠网(原德化网) · Hanshu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