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司法局工作人员拒绝女童借用厕所 称存安全隐患】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山田屋
- 发布时间
- 2012-04-05
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途中,女儿突然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拒。工作人员称,"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转发(2)|收藏|评论(1)昨天22:22来自天涯微博

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途中,女儿突然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拒。工作人员称,"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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