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招体检实施意见出台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宿根
- 发布时间
- 2012-03-14
今年依然不用测乙肝 昨日,省招委会、省卫生厅、省残联联合制定出台《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我省明确,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全省所有考生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值得注意的是,体检结束后,考生应使用本人网上报名的帐号、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录入本人体检信息。 我省规定,...

今年依然不用测乙肝
昨日,省招委会、省卫生厅、省残联联合制定出台《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我省明确,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全省所有考生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值得注意的是,体检结束后,考生应使用本人网上报名的帐号、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录入本人体检信息。
我省规定,全省各地高招体检工作均安排在经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共同审核确定的高招体检医院内进行,非经公布的体检医院以及在体检规定时间以外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一律无效。
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县(市、区)高招办工作安排,根据高招办提供的“体检表”复印件,使用本人网上报名的帐号、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中高考高招栏目高考考生报名系统),录入本人体检信息。录入时,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并认真核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没有录入、录入失误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体检医院不得要求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开展相应的检查,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