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安局商榷:这样的表述妥当否?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酸葡萄
- 发布时间
- 2011-12-08
前天,我县公安局在瓷都广场举行赃物的发还大会。在彩虹门上赫然写着:德化县公安局赃物发还大会。这样的表述,虽然大部分人会说赃物是公安局缴获发还的,但是这样写,也有可能让人理解为公安局自己本身就去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赃物是属于公安局的。正确的表述应该是:1、德化县公安局发还赃物大会;2、德化县公安局...

前天,我县公安局在瓷都广场举行赃物的发还大会。在彩虹门上赫然写着:德化县公安局赃物发还大会。这样的表述,虽然大部分人会说赃物是公安局缴获发还的,但是这样写,也有可能让人理解为公安局自己本身就去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赃物是属于公安局的。正确的表述应该是:1、德化县公安局发还赃物大会;2、德化县公安局●赃物发还大会。大家说是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