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大股东遭秋后算账 大小集体争夺15亿资产 - 德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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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欢喜就好520
发布时间
2011-11-21

法拉总公司的招牌目前仍挂在与华侨博物馆一墙之隔的思明南路497号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21讯 (记者 谢嘉晟/文 吴晓平/图)11月9日,本报刊登了《法拉电子大股东遭“秋后算账”》的报道,引起了不少厦门市民的关注。那么,一笔55年前的“乱账”为何到今天才诉诸法律? 记者近来通过多方走访发现,虽然厦...

法拉电子大股东遭秋后算账 大小集体争夺15亿资产 - 德化论坛

法拉总公司的招牌目前仍挂在与华侨博物馆一墙之隔的思明南路497号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21讯 (记者 谢嘉晟/文 吴晓平/图)11月9日,本报刊登了《法拉电子大股东遭“秋后算账”》的报道,引起了不少厦门市民的关注。那么,一笔55年前的“乱账”为何到今天才诉诸法律?

记者近来通过多方走访发现,虽然厦门法拉发展总公司一直表示自己属“集体所有制”,但不论其所指的“集体”是法拉总公司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还是少数管理层的集体,但相对于厦门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所代表的劳动群众集体,都只能算是“小集体”。有业内人士认为,二轻联社此番起诉,表面上是为了索回法拉总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目前市值达15亿元,但实质上恐怕不会大动干戈,此案最终调解的可能性偏高。

属哪个“集体”雾里看花

创建于1956年,由58个个人投资入股,股金合计777.85元的厦门市竹制社,是如何变成现在的法拉总公司,现在的法拉总公司到底归谁所有?眼下看来让人雾里看花。

作为二轻联社的主管部门,厦门市经发局一位人士认为,从历史沿革看,法拉总公司就是在55年前成立的厦门竹制社基础上发展壮大的,当初以曾福生为首的创业团体,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如果没有当初竹制社,又哪有后来法拉总公司的现在。退一步讲,即便是现在法拉总公司的资产属法拉总公司所有,也应该是归当初所有为法拉总公司作过贡献的集体所有,而不是管理团队几个人的“小集体”或者是个别人所有。

二轻联社在起诉状中表示,厦门市竹制社在1970年更名为厦门市电容器厂,并由二轻联社前身直属经营,后电容器厂更名为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历史沿革,让二轻联社认为法拉发展总公司应属该社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其实,法拉电子在历年来发布的年报中,一直明确表示其控股股东法拉总公司属“集体所有制”。但法拉总公司的“集体”到底是总公司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还是少数管理层的集体,并未加以详细说明。但相对于二轻联社所代表的劳动群众,都只能算是“小集体”。

此外,法拉电子相关人士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自从上市后,联社和公司在经营上一直没有联系,接到这个通知也很突然。”

法拉总公司的前世今生

厦门市工商局登记资料显示,法拉总公司与二轻联社之间渊源很深,但与二轻联社在起诉状中的说法又有所不同。

工商资料显示,1986年,国营厦门电容器厂成立,当时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由市财政拨款60万元作为投资。不过,厦门电容器厂在1991年又把经济性质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集体所有制”,变更说明表示,1986年以来一直实行 “一种资产两种所有制、一个法人两块牌子”的不实做法,已不适应政策和法规上的要求。由于“原全民所有制空有其名,实际没有出资,故取消全民,明确为集体”,而“职工保持全民身份不变”。

1994年,在创办厦门镀膜厂后,厦门电容器厂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厦门市法拉总公司”,但经济性质依然明确为“集体所有制”,此外,地址、隶属关系保持不变,法人代表也还是创立之初的厂长曾福生。

1997年,法拉总公司开始为法拉电子的冲刺上市做准备,把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661万元增加到5500万元,同时启动法拉总公司的股份制改造。2002年,为了法拉电子的成功上市,法拉总公司最后一次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使之与法拉电子主营进行区分。此后至今,法拉总公司在工商备案中没有任何新的资料。

案件最终或调解了事

在厦门天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晖看来,二轻联社对于能否胜诉显然心里没谱。

“二轻联社对诉讼请求的措辞是有讲究的,使用了会计专用语所有者权益来代替股权、所有权等法律用语。”周晖表示:因为挂靠在集体所有制实体之下,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非公经济生存的变通之法,在法律相对健全的今天,类似二轻联社的诉求是对法律溯及力的考验。

“如果这样的诉求被支持的话,在1993年 《公司法》实施前众多已经存在的企业都有控制权生变的可能。”有律师表示:由于法拉发展总公司前身成立于1955年,并不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二轻联社对该公司的种种诉求更多的是在物权领域的诉求,对物的权利主张确实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但是,公司的股权是否能被认定为物权,这在目前的法律条文中还属模糊地带。因此,法院最终是否能够支持二轻联社的诉求存在着很大不确定性。

“由于牵扯过多历史遗留问题,此案最终调解的可能性偏高。”有业内人士分析,表面上,二轻联社起诉是为了索回法拉总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但实质上,二轻联社恐怕不会大动干戈,或许在确认拥有法拉总公司一定比例的权益后就会罢手。

目前,法拉总公司共持有法拉电子84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7.33%,为法拉电子第一大股东。以上周五18.79元的收盘价计,法拉总公司持有这部分股权的市值超过15亿元。

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二轻联社,该联社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却委婉地拒绝了采访,只是表示“还是等法院的判决吧”。而法拉电子也公告称,法拉总公司已在积极准备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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