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群众目睹车祸报警求助 生死攸关民警态度冷漠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欢喜就好520
- 发布时间
- 2011-11-17
漫画/黄嵘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路边发生交通事故,两名男子受伤倒地,热心群众在第一时间向警察求助,民警回复漠然。接到群众反映后,市行评代表进行核实,了解事件原委,敦促海沧钟山派出所进行整改。【投诉】 目睹车祸有人受伤,求助民警被告知“你打给交警” 12日凌晨0:45左右,蔡小姐和朋友驾车从漳州往厦门...

漫画/黄嵘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路边发生交通事故,两名男子受伤倒地,热心群众在第一时间向警察求助,民警回复漠然。接到群众反映后,市行评代表进行核实,了解事件原委,敦促海沧钟山派出所进行整改。
【投诉】
目睹车祸有人受伤,求助民警被告知“你打给交警”
12日凌晨0:45左右,蔡小姐和朋友驾车从漳州往厦门方向行驶,行经新阳隧道往海沧大桥方向时,目睹了进岛车道上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一辆车停在路边,一旁还有摩托车倒在地上,两名男子受伤倒地,其中一名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地上还有一摊像血迹一样的东西,看着挺严重的,我第一时间就想到报警!”蔡小姐觉得情况紧急,拿起手机准备报警,就在这时,她突然看到前方有一辆警车在闪烁,赶紧驾车靠上前去报警求助。
警车就停在离事故现场300米左右。两名身着制服的警察站在警车边,正和一辆蓝色车身出租车的司机进行交谈。“后面有人出车祸,还挺严重的,你们赶快去看看吧。”蔡小姐着急地说,她本以为警察听到后会立即赶去处理,但民警的答复却让她的心凉了半截,“那警察听我说完,愣了一下,竟告诉我他们是警察,让我打给交警。”民警如此答复,蔡小姐很是不满,但想到有人车祸受伤,她还是拿起手机,拨打110报警。“生死攸关的时刻,民警对群众求助竟然视而不见,真的让人很寒心。”蔡小姐感叹道。
【调查】
出警民警表示,当时正处理纠纷所以未到现场
市行评代表从有关部门了解到,12日凌晨在海沧大桥进岛方向隧道口的确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根据海沧交警大队反馈的信息,在该起交通事故中,两辆摩托车的驾驶员由于酒后驾驶,刮到一辆汽车,两辆摩托车的驾驶员都有受伤,去医院包扎后已离开。当晚0:48,除了蔡小姐外,还有另一名群众曾因该起事故向110报警。
经查,交通事故发生当晚0:34,110曾接到一名出租车司机的报警电话,表示其在海沧大桥进岛靠近收费站与乘客发生车资纠纷。通过对出租车车牌号码的查询,行评代表联系上了当时报警的出租车的所属公司——厦门白鹤友谊公交有限公司,经过核对,该报警出租车的车身颜色正是蓝色的。根据信息所示,该起车资纠纷的出警单位是海沧钟山派出所。
14日下午,行评代表来到海沧钟山派出所,向相关人员了解出警经过。在查阅该所“110接处警登记簿”时,行评代表注意到,12日凌晨在接到该起出租车报警后,0:47,出警民警对出警情况进行了第一次反馈,表示已到场就车资纠纷予以协调解决。出警民警的到场时间和蔡小姐反映的时段基本一致。
行评代表见到了负责该起纠纷的出警民警陈警官。陈警官表示,当晚在接到报警后他们赶到现场,将争执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安抚后,正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件经过,一辆越野车开过来说,隧道附近有交通事故。他询问对方是否有报警,当得知对方已报警,他就告知其“报警了,交警很快就会来。”随后,他继续了解出租车纠纷。又有一辆车开来告知后方有交通事故,他就告诉车里的人,刚才有人报过警了,交警会过去的。陈警官说,因当时和群众确认过其已报了警,所以就口头答复了群众,未到现场查看。
【措施】
事有轻重缓急,民警应及时到现场处置
行评代表指出,根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在该事件中,虽然当事民警接到群众有关交通事故的求助时,是处于其他警务的出警状态,但根据事件的轻重缓急,在群众明确告知发生交通事故,并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民警应当第一时间查看事故现场,为接下来的人员救援提供更好的帮助。而且先后有两名群众向该民警求助,说明当时交警尚未到现场,民警更应当引起重视,不能以“交警很快就会来”为由,漠视群众求助。该事件暴露出,个别民警在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上仍然存在不足,现场处置过于僵化。
海沧钟山派出所表示,将从该起事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110出警规范学习,教育民警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
市行评代表 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