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修订稿)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石牛山
- 发布时间
- 2009-08-08
大田县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 (修订稿) 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2]162号),规范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充...

大田县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
(修订稿)
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2]162号),规范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3]78号)及《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贯彻意见的通知》(田委办[2005]76号)的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 就我县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制工作,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以实行全员聘用制为重点,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用人制度改革,建立精简、统一、高效运转的教育人事管理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公平竞聘、择优聘任;有序分流,妥善安置;合同管理,科学考评。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分任正、副组长,县委编委、县人事局、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为成员单位的“大田县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制领导小组”。聘用工作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指导下,强化对全县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宣传、指导、监督与聘用争议调解工作。
各学校要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有关行政领导、教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聘用调解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与聘用争议调解工作。
(二)、确定竞聘对象
2007年9月起,凡已获得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别在岗教师和在册后勤人员,全部实行竞聘上岗;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根据自己所任学科教学,与同学科教师竞聘上岗。
(三)实施岗位竞聘
1、岗位设置与竞聘原则:学校法定代表人根据县委编委核定的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对应学年度的中小学、幼儿园定编定员数及人员结构比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等的竞聘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和任职条件。岗位竞聘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2、岗位聘任基本条件:竞聘上岗人员具有与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政治条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08年3月-4月):由县教育局组织召开各层次宣传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岗位竞聘的目的、意义,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人事制度改革。
(2)预测各学校编制数及教师余缺情况(2008年3月-5月):由县编办和县教育局联合摸底、调查全县各中小学新学年在校学生数,并按文件规定测算出新学年各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数及教师余缺情况,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3)制定竞聘上岗方案(2008年3月-6月):由县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出教师岗位竞聘的实施细则,报县人事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4)各学校实施竞聘上岗(2008年7月15日-8月15日):各学校在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的同时,根据大田县教师岗位竞聘的实施细则及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要求,按《大田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基本程序》(田人[2005]33号),积极稳妥地开展教师竞聘上岗工作。
(5)签定聘用合同(2008年8月16日-25日):由各学校同聘用教职工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制定的《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各执一份,县教育局存档一份,县人事局登记留存一份。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代理制。
(6)工作总结(2008年9月-10月):各学校在9月底之前写出岗位竞聘工作经验总结,教育局在10月底之前对全县教育系统实行全员聘用制工作作出全面总结。
四、特殊区别对象
⑴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直接聘任六年相应岗位:①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③省优秀专家;④国家、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⑤特级教师;⑥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
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直接聘任三年的相应岗位:①紧缺专业且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②省级优秀教师;③市级学科带头人;④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师德之星。
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首聘可直接聘任:①根据三明市委市政府明委发[2000]22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②三明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③市级优秀教师;④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已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④近五年内累计三年考核“优秀”的教师。
⑷因工作需要或岗位交流,任校级副职领导职务的人员调整时可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职务,首聘直接聘任。
⑸正职校长经教育局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直接聘用。
五、聘任管理
(一)鉴于目前中小学校的状况,第一年先行对全县所有小学做为试点。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各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各学科、各岗位、各级职称职数,制定各个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应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编号、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责任轻重、所需资格等六个方面。详细范例依据明人[2002]303号文件要求。
第二,各校根据《大田县小学教师岗位竞聘的实施细则》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考评排序。在此基础上按核定的编制数的80%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岗位竞聘。落聘人员可选择高职低聘或异地竞聘方式竞争上岗。
1、高职低聘法。因受职数限制,在高或中级岗位竞聘不上的人员不愿到其他乡镇学校竞聘的教师可在本校高职低聘。初级教师在本校相应岗位竞聘不上又不愿到其他乡镇学校竞聘,可参加本校后勤岗位的竞聘。在后勤岗位竞聘不上的人员可参加其他乡镇学校后勤岗位的竞聘。
2、异地竞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