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变相体罚教师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xzhg
- 发布时间
- 2005-11-18
《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这一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但是近年来教育界为了促进教学却出现了“体罚”教师却又因此荒了教学的现象。其表现有1、延长工作时间 2、布置大量作业 3、举行各种考试 4、排名次等。先略述如下: 1、 长工作时间 资本家提高工作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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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这一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但是近年来教育界为了促进教学却出现了“体罚”教师却又因此荒了教学的现象。其表现有1、延长工作时间 2、布置大量作业 3、举行各种考试 4、排名次等。先略述如下:
1、 长工作时间
资本家提高工作效率的方式之一是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有些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也采用这种方式。比如学校要求教师和学生一日四晌(早晨、上午、下午和晚上)一样早起晚睡按时上下班,每日(含周六)在校时间长达11小时。教师和学生不同,学生的任务只有学习,而教师不仅要教学,还要顾及家庭老小。一天到晚被困在学校里,休息时间严重不足,长期下去,精神状态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教学。
许多学校把周六的时间和每天在校超过8小时的时间按加班来对待并给一些补助,但是劳动法和教育法明文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学校加班时间超时不说,补助却没有按规定执行。
2、布置作业
学校为了预防某些教师懒惰而给全体教师布置了一些“作业”并纳入到量化考核中。比如每月要求发表一篇论文,每月要求写一篇读书笔记,每周听课不得低于多少节,每学期必须制作课件多少件,每周必须找多少学生谈话等等并把这些“作业”记录在工作手册上并上交。
笔者不反对把自己在教学中的感想写下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但为了在量化考核中不失分而可以刻意追求一篇论文、一篇读书笔记和一个课件进而把精力从教学中分散出来,试想这会提高教学质量吗?
以上两条为身体上的体罚。
3、 举行各种考试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在应试教育中,教师为了使学生掌握某一知识往往采取考试的方式。于是学生抄呀记呀背呀,忙得不可开交。考试不但成了教师的法宝,现在某些学校甚至县市教育局也把此视为法宝。不知道是什么动机的促使,这个月考微机知识,下个月考教学技能知识,再下个月考素质教育知识,最后和学生一起参加期末考试。于是乎,教师在忙完课堂教学后赶紧对要考试的知识 抄呀记呀背呀。
一项技能的掌握不是通过考试来获得的,而是通过自身动手钻研在日积月累中逐渐形成并提高的。教师仅仅为了应付量化考核而忙于名目繁多的考试岂不荒了教业,因小失大?
4、 榜上有名
各种考试尤其是期中期末考试排名次张榜公布,与别的老师差零点几分也要批评。这使所带班级考得不是很好的教师产生极大的心理反感。
以上两种也是变相体罚————心理体罚。
教师经常教育学生要“我要学”,而不是“要我学”。现在学校却要“要我教”而不是教师从内心感到“我要教”。教师干的是良心活,这个良心一旦长期受到“打击”将会疲惫不堪,最终结果将会不堪设想。当前教师的生活待遇虽有所改善,但教师职业仍是一个不稳定的职业,教育行业的人才流失仍为严重。
如果一个学校不能真正从事业、感情和待遇上留住人才那它彻底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