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印尼媒体诬称我救灾食品过期用心险恶 - 德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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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老郑
- 发布时间
- 2005-01-16
中方:印尼媒体诬称我救灾食品过期用心险恶NEWS.SOHU.COM 2005年01月16日15:32 来源:新华网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车玉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6日发表谈话指出,中方注意到印尼有媒体称中...

中方:印尼媒体诬称我救灾食品过期用心险恶
NEWS.SOHU.COM 2005年01月16日15:3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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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车玉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6日发表谈话指出,中方注意到印尼有媒体称中国向印尼提供的救灾食品“是过期的,不能食用”,并用特写镜头播出包装袋上的日期是“2004.12.10”。
崇泉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此紧急时刻,中国政府和人民绝不会向受灾人民提供过期食品。
崇泉说,中国的《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均规定,食品包装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这是中国食品包装标识的通行做法和法律规定。中国援助的食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和质量要求的。
崇泉指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中国食品包装标识做法和其他国家的差异,利用当地大部分灾民不识汉字的情况,诬称中国向印尼提供“过期”的救灾食品,蓄意制造事端,误导印尼人民,其用心是十分险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