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人海 ottfe1s4 - 德化论坛
关键信息
- 作者
- 泪人怎笑i
- 发布时间
- 2015-12-14
“一阵阵秋风吹着脸,天有些凉了。” 秋天来得似乎快了一些,让人措不及防。用不着穿棉袄,但是也要把箱底的围巾拿出来了。丝质的,长长的,柔柔的。满是樟脑球的气味,也对,过了整个四季的轮回,你的味道都散了吧。 还记得是你用你略粗糙的手帮我系上这条围巾的。当我跟你在街头吵架食饮替品不利身扭医院治疗白癜风的最...

“一阵阵秋风吹着脸,天有些凉了。”
秋天来得似乎快了一些,让人措不及防。用不着穿棉袄,但是也要把箱底的围巾拿出来了。丝质的,长长的,柔柔的。满是樟脑球的气味,也对,过了整个四季的轮回,你的味道都散了吧。
还记得是你用你略粗糙的手帮我系上这条围巾的。当我跟你在街头吵架食饮替品不利身扭医院治疗白癜风的最佳效果如何头就走,你拉住我的时候。那时你对我说:“就算是吵架,也不要什么东西都扔了呀!贴身的东请问治白癜风的药哪里有卖西不拿好,怪冷的!”在深秋的傍晚听到这样的话,令人足以在以后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内都不会再悲伤。这时,人来人往的人,都成了虚化的背景,我觉得你那被寒风微微吹起的头发,散在你的前额的场景,让我如同在画中游,你是我漫画世界里的唯一男主角。在茫茫人海中,只认得你的味道,你的脸。
现在亦是。只是现在是回忆,以前是端详。
再回到很早很早的以前。我在阳台上玩雪。一个下雪的傍晚,我用一个瘦长的塑料罐子,把栏杆上的雪一勺子一勺子舀进去。再在瓶口插了一根尚有绿意的树枝,你说,一根被折下的树枝,能在雪里开花吗?我正在天马行空地想着,想着在日记本上写点什么好。每天的日记会分成两栏,一栏记着开心的事:sogood;一栏记着伤心的事:sosad。我正在想,一个人在教室的阳台上玩雪,是开心的事还是伤心的事呢?很想、很想、很想,很想找一个人一起看雪……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声音,微弱的,我以为是幻听,但是随着那声音越来越急切,我借着傍晚还未散去的光,看清了你的轮廓。你站在连接两栋教学楼的走廊上,喊我的名字。远远看着,我不太能分辨你的脸。准确地说,我不认识你。
我走上前去。疑惑地问你:“我认识你吗?你怎么认识我啊?”你一脸的尴尬和无奈:“我们是初二的同学啊!你忘了?”那时我高二,初二离我已是三年前的事情。我自诩记性很好,却偏偏把你忘了。我的脑海里没有你的印象,我努力地在脑海中搜啊搜啊搜啊,终于搜到一个穿着黑色毛衣、拎着饭勺、头发略黄的男孩悠悠地走过讲台的画面。那个时候要在脑海中拨开一张又一张熟悉的脸,才能浮现出你的样子。那种感觉像是,在茫茫大海中,潮水退了一层又一层,海的水位线慢慢向下降,海上的小岛就自然而然的浮现出来。所以,其他人的面孔是淹没我的海水,你的样子是让我投降栖息的岛屿。
就那样,借着雪反射的光,我好像……
你说:“记起来了吧?他们说组织一个初中同学聚会。我想着说把你也拉上吧!我们的教室也紧挨着,天天看你走来走去也不搭话。嗨,老同学嘛,聚一下也是挺不错的。”是挺不错的,我暗笑倒。一个在三年前就出现在我的世界里的人,当初在我隔壁教室也是晒过后肤有损伤你需有善后良策一个鲜活的存在,我居然在一个雪夜里,才发觉。
你可知,如今距离那个雪夜,又是一个三年?
我说,好。
那天我在我的日记本中的“sogood”一栏中,记下了你的名字。并且说,有人邀请我参加同学聚会,在我刚好想跟别人一起看雪的时候。你是我的sogood。
聚会的场景特别地热闹。因为我就读的中学很小,不同年级的学生会串着一起玩,我的家乡又是个小县城,所以要聚起来很容易。但是短短三年过去,大家的变化还是惊人的。首先是男生,个子都长高了。重点是,长帅了的人大有人在。那天你穿着一件黑白条纹的衣服,牛仔裤运动鞋,标准的高中生的打扮。你站在窗户旁边,逆着光,被酒烧得通红的脸,你就那么依靠着窗户,看着别人拍照,看着别人闹。
你是一个很安静很安静的人。尽管那天是你主动跟我讲话。看起来我比你安静。
原本应该熟悉的老同学,却没有交集。本来没交集就没交集,却偏偏有交集。
读书写信成为我后来的主要事情。读书是为了掩饰在给你写信。把信纸夹在书里,老师走下讲台就把书翻到另外一页。那时总要一个我们的共同好友送信。我的信总是叠得好好的,封口用胶水站着,表示是你亲启。而你的信总是折一下就仍过来了,我真怕被邮差看到。但是其实你的信通常很简单,你会说你们训练的时候的事情,教练是怎样地严格,作为体育生的种种好与种种不好。你说你的身体哪里不舒服,你说你喜欢听什么歌,听TANK的《如果我变成回忆》。你问我我喜欢听什么歌。我说我喜欢听张杰的《穿越人海》。你问为什么。我说很喜欢里面的一句歌词:“你的围巾还围在脖子下面。已经有些旧了却不舍得丢掉那是为何?曾经的你,把我的手,疼爱地放在它的里面。”你叫住下了晚自习准别骑自行车回家的我,问我为什么喜欢这种歌词也不觉得华
丽不觉得有哲理的歌。我说,一对情侣分手了,舍不得丢掉在一起的时候系着的围巾,那就说明至少有一个人是念念不忘的,很伤感额。你从书包里掏出一条围巾来,说送你。
说实话,虽然是我喜欢的丝质的,但是太长了像哈达。而且淡黄色也不是我喜欢的颜色,你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哟。
那我就勉强收下吧。可是我很乐意地答应了你的请求:做我女朋友呗。
看起来是我被一条淡黄色的围巾给卖了,但是实质是我不费力地就把我的男神给收了,我赚大发了。
男神你好,我是喜欢发神经的呆子。
男神你好,你报考的学校在哪座城市?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男神你好,你也是呆子。昌东和昌西的距离太远了好嘛?
就这样我们走进了大学。在走进大学之前我们各自体验了一下生活。你在超市当搬运工,我在影楼当礼服助理。影楼隔壁是超市,就跟我们教室隔壁是你们教室一样。你常常等我下班,那天我嗓子不好,挂了你电话给你回的短信。你捧着金嗓子喉片站在我楼下等我下班,我问你你干嘛不打电话啊我跟店长说一下,提前几分钟下班啊。你说,本来就不舒服今天工作肯定很艰难,再提前下班你等着扣工资呗!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人。
在熟悉的地方发现美丽的风景,是一件会让人非常热爱生活的事情。就像我在人堆里发现你一样,本来应该熟悉的却陌生着,本来应该陌生的却相知着。
你问我说,你知道我们这边有一大片的老房子吗?我说,神经病,这边都是旧城区改造啊,前几年拆迁闹得沸沸扬扬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神气地跟我说,信不信我呗!反正我知道一个好地方,保证你喜欢。
我就那样傻傻地跟你走。你带我去批发巷子里。那巷子编辑评语让我有了一种TT附身的韵味(作者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