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德化的学校教学与私塾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2-12-21
- 作者
- 德化县政协文史委
晚清“戊戌”维新变法夭折,但废科举而兴办学堂却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特别是清末的“格致学”①流行及其影响更是风靡全国。民国期间,德化县的教育制度沿着清末方起的学堂教学,进行不断的变革和完善。可是,旧的教学制度“私塾”却不能随之革除,这种绵延二千多年的教育形式顽固地与新兴的学校教学分道扬镳。虽然当时政府颁令取缔“私塾”,由于政治腐败,社会不宁,经济衰落,实际上“私塾”与学校的对立时

晚清“戊戌”维新变法夭折,但废科举而兴办学堂却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特别是清末的“格致学”①流行及其影响更是风靡全国。民国期间,德化县的教育制度沿着清末方起的学堂教学,进行不断的变革和完善。可是,旧的教学制度“私塾”却不能随之革除,这种绵延二千多年的教育形式顽固地与新兴的学校教学分道扬镳。虽然当时政府颁令取缔“私塾”,由于政治腐败,社会不宁,经济衰落,实际上“私塾”与学校的对立时隐时现,时起时伏,从不间断,给新的学校教育的发展带来了阻力。
民国元年(1912年),德化县署把清末官办的县城和赤水狮峰小学堂,分别改为县立第一和第二小学校,时还有私立的桂林两等小学校和双峰(双翰)、明新(奎斗)、敦儒(儒山)、萃英(英山)、培英(乐陶)、蓝田(洋田)等9所私立初等小学校。民国3年,县署调开推进教育会,决定设立盖德、培英、敦儒、科荣、明新、高阳、雷峰、瑞坂、养嗣、魁斗、国宝、养正、大墘(今属大田县)、儒林等17所初等小学。施行初等小学校四年,高等小学校三年的学制。学校建立课堂教学制度,授之国文、算术、修身、历史、地理等课程。学校贯彻道德、实利、武勇,尔后贯彻“三民主义”和世界大同的教育宗旨。民国5年,县又成立“劝学所”,推行新学,但因德化地处崇山峻岭的戴云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人们长期沉浸在封建主义的教学制度中,对新办的学校进行“格致”教育却认为是有遗孔教宗旨。因此,开办学校的地方私设“私塾”依然存在,还未办学校的乡村更是循旧制“私塾”而延师课徒。此时,学校与私塾的斗争非常激烈。民国7年,德化境内萑符四起,地方不宁,政令难施,劝学所停止办公,乡村的学校相继倒闭欲尽,私塾全面复辟。
民国9年(1920年)德化社会秩序稍为稳定,县劝学所恢复,县署开始提出取缔私塾,号召集资兴办学校。是年,学校已发展到20所,为培养师资,县设单级师范讲习所。政府禁令不许开办私塾,授受“四书”“五经”是非法活动。但数千年的教学制度,人们把孔子神化,“不拜孔子公,学了不成功”,成为德化当时的教育谚语,因此,私塾虽不敢公开与学校斗争,但在偏僻角落还是继续在办。有部分山村挂名学校,背后教的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民国12年9月,县执行政府颁布的新学制。初小4年,高小2年。课程设国文、算术、公民、自然、地理、历史、劳作、美术、音乐、体育,有的高小还设有英语课(后来不设)。至此,全县小学教育已逐步形成制度化,高小毕业生接踵而来。由于县内没有中学,毕业生只得往永春县的中学就学。如原复旦大学副校长蔡尚思教授就是此举。是年,县为使小学毕业生能再上一层学校就学,创办了县立初级中学,(民国16年改为培风中学)同时创办了私立育英初级中学。由于学校的兴起,学生在社会上已初领风骚,如桂林是德化创办学校较早的乡村,已培养出德化第一个出国留学生赖雄西;还有毕业于福建省政法学堂的大专生赖美质、赖美标等,他们毕业后,乡亲们用大轿四人抬,彩旗、鼓乐从县城迎回桂林耀祖荣宗;有的学生通过上一级学校深造而上大学,有的从政;在本县单级师范培养的学生均成为学校的教师。而墨守成规的私塾学生念了十几年的“四书”、“五经”,一无所用。学校与私塾所培养的学生其社会效益作用相对比,学校的教学效果比私塾好,学校教育逐渐被人们认识。因此,全县的民众办学校积极性日益高涨。民国13年,县增设浔北(小涌)、洄滨、龙阙3所小学;私立小学增设了儒山、瑞坂、雷峰、甲头、双峰(双翰)等5所,国民学校达30余所。至民国16年,全县创办学校已蔚然成风。先后在葛岭创办颖江小学、盖德创办尚德小学、仙荣创办阳光小学、水口创办祥光、湖山小学。至民国17年全县有小学50所,在校学生7000余人,教师194人。
随着小学的发展,高小毕业生逐年增加,增办初级中学更是势在必行。民国14年,浔北的地方绅士募资创办浔北初级中学。民国15年,华侨从海外捐资在县城创办育华初级中学。当时的初级中学,学制3年。设国文、算术、代教、几何、三角、英文、动物、植物、地理、历史、化学、物理、美术、音乐、体育、劳作等课程。
民国23年,县为解决师资的缺额和提高师资的素质,把县立培风初级中学改为简易乡村师范学校,专门培养小学师资。此后全县的小学教育发展迅速,至民国26年全县有小学65所,学生4500人;短期小学55所,学生3931人。但城乡经济萧条,百姓生活困苦,农村贫困的儿童无法入学,加上女性被岐视,上学的极为少数,为此,入学儿童仅占儿童总数的44.9%。在小学的儿童中,有的生活艰难只能半天上学半天在家帮忙家务,有的是农忙休学农闲上学。真正能按规定到学校上课的学生就不多。
民国33年,德化推行《国民教育法》,乡(镇)设中心国民学校,保设国民学校(初级小学)。县与乡分别成立“国民教育基金委员会”和“强迫入学委员会”。政府为发展教育,把办学经费按田赋(农业税)底均摊,每元田赋底要纳公学粮稻谷17.75市斤。民国36年全县共征公学粮稻谷约1075832市斤,作为教育经费。在办学方法上,政府对儿童入学实行强迫的行政命令,适龄儿童上学日益增加。至民国36年全县有中心国民学校16所,国民学校97所,私立小学2所,共332班,学生12865人,其中高小毕业生约300人。在学的学生中,有相当部分家里穷无法上学,为了对付强迫入学的政令仅报一个名而已,因此,民国政府对办学校是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但效果很差。至民国38年,全县从14-50岁的少、青、壮年中文盲有45279人,占少青壮年总人数的80%强。
德化县在民国时期的教育事业发展与教学制度的改革道路曲折,岁月峥嵘。一是办学经费靠筹募的私立学校,因经济来源没有保证,学校时办时停,影响了学生的上学。官办学校经济枯竭,无以投入。民国30年后,为拯救教育困境,政府把办学经费作为公学粮在田赋中征收,增加了农民负担,造成民怨沸腾。所征收的公学粮被各级官员贪污、克扣,造成学校经费艰难,教师薪水低微,又不能按时发放;其二是私塾与学校分道扬镳,一直到德化临解放前夕,影响了学校的巩固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