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生产 - 憨鼠网
第一节 农业生产一、土地所有制德化在农业合作化前,土地都为私有制。宋和明代,官方都先后实行过"军屯"。乾隆版《德化县志》载:"明代屯田制,仿自宋卫所"。时以"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其次,各乡村较大的氏族均有少量丁祀田,供祖宇祭祀和津贴子孙读书灯油费。此外,土地均为农民私有。进入清代,基本沿袭旧制,但官方没有军屯。后

第一节 农业生产
一、土地所有制
德化在农业合作化前,土地都为私有制。宋和明代,官方都先后实行过"军屯"。乾隆版《德化县志》载:"明代屯田制,仿自宋卫所"。时以"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其次,各乡村较大的氏族均有少量丁祀田,供祖宇祭祀和津贴子孙读书灯油费。此外,土地均为农民私有。进入清代,基本沿袭旧制,但官方没有军屯。后期,个人间的土地买卖兼并比较剧烈。民国期间,土地仍为私有,土地在私人间自由买卖加剧,除氏族仍留有祭祀田和灯油田外,一些学校也拥有少量田地,作为办学基金。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实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在农民中评定阶级成份的基础上,分给贫农、雇农和中农,发给土地证。古来不耕田的拥有大量土地,耕田的没地耕种的状况得以解决。1951年人民政府发动农民组织互助组。1954年选优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耕作统一安排,土地付给地租,土地所有权仍维持私人所有。1957年普遍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消地租,土地入社归社集体所有。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宣布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公社集体所有,社员按劳动工分分配集体提留后的可能价值和劳动粮。1961年贯彻《六十条》土地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1980年以后实行改革开放,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未变。1950年成立的县农场和1958年成立的葛坑林场所拥有的土地都为全民所有
二、生产体制
土地私有制时,以户耕管土地,除按田赋底册交粮纳税外,收入入都归户所有,盈亏自理。由于封建社会生产关系束缚,生产条件件差,生产技术落后和天灾兽害等关系,产量低,农民生活都处贫贫困中。解放后,经过上地改革,农民获得土地,生产热情高涨,人人民政府发动农民兴修水利,加工加肥,生产得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互助合作期间,政府发动农民按照錀互助互利鐀的原原则组织互助组,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之分,前者为农业大忙相互抵工互助;后者按劳力强度民主评记底分,年底各自累计、相互补平。两种互助形式的收入均归各户所有。初级社,土地入社,按田地好坏等级评定地租付给入社户。统一安排耕作,劳力和耕牛按强弱评定工分,肥料折价收归集体。各户经济上的余缺,分配后补平。口粮按人口平均分配。高级社历时较短,但土地归社集体所有,取消地租;耕牛折价入社;犁、耙等大件农具由集体统筹安排。社员收入以劳动工分和肥料分分别列入分配。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分配权,初期收归到公社一级。1961年,中央发布《六十条》,公社体制按其规定执行"三级(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贯彻男女同工同酬,根据生产队收入,提取3%公积金,2%公益金;其余扣除生产成本后列入社员工分分配。粮食以可分配数提出15--20%列入劳动工分分配,称劳动粮。其余按人口分配。1974年上级提出可按人口年龄分级食粮,但有相当部份没有执行。上述办法一直执行至1980年。1981年按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多数生产队(1985年后改称村民小组)按人口分田承包,土地仍归集体所有,生产队(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拥有生产调剂和集体积累资金使用权,负责有关粮食定购合同签定,人口变动登记,承包期满的重新安排,集体积累资金活动等业务记载,一直沿用至今。
三、科技和设备
民国以前,德化农业耕种都沿用传统方法和使用老品种。作物产量低,农民生活困苦。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精耕细作,选用良种,春夏在各段田头烧篝火诱杀害虫,使产量不断提商,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互助合作开始后,供销合作社即组织兽骨、骨粉、过磷酸钙、666粉剂、鱼藤精、砷石等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供应。1957年县供销社组织地瓜苗供应中,从安溪引进地瓜良种"茶古种"供应,使地瓜产量提高。政府又努力推广"陆财号"、"南特早"等套种"寄种"的早稻良种,粮食产量增加,至1957年全县粮食达到40160吨。比1649年增加70.5%。1960年引进的"新种花"甘薯良种普遍推广,生产一度呈发展趋势。1970年始推广"三改三化"(高杆稻改矮杆稻,单季稻改双季稻,间作稻改连作稻;良种化、卷秧化、连作化。)早稻品种主推"三红"(珍红、红410、密粒红)。中稻品种主推珍珠矮等为当家品种,单产取得较大的增长,仍未能取得大的突破。至1976年全县粮食总产也只44129.85吨。1976年杂交水稻推广,初期推广四优2号和闽优品种,产量倍增。相继又推广和威优和威优红田谷品种,稍后,汕优63品种从三明地区引进,经推广迅速成为当家品种。早稻则以78130为主种,早、中两季产量大增。随着杂交水稻面积的不断扩大、以至于普及,粮食总产也直线上升,截至1990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80198吨。一比1976年增加81.71%。其间,为解决杂交种籽地方化和节省调种费用、县农业部门集中制种技术干部,一方面创建制种基地,一方面发动各公社制种,自1976--1990年全县杂优制种田面积达19634.6亩,得种984.94吨。不足部份由外调入1091.13吨,基本实现杂优化。肥料农药的供应,随着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增加。1952年起供销社就负责供应肥料、农药和农业手工工具。1966年以前,骨头和磷肥都靠外地调进,县供销社每年都派人到新疆、内蒙组织调运骨头,基本保证了需要。农药的品种、数量由于生产不足和运输困难有一定局限。永春化肥厂投产后,氮肥供应量得到改观。农药供应品种也陆续增加,至1987年,化肥年供应量达36791吨,其中氮肥2354吨,磷肥6824吨,农药S20吨。至1990年年肥料供应量38454吨,其中氮肥24045吨,磷肥11053吨,钾肥1707吨,复合肥1649吨。供应农药284.13吨。供应农业塑料薄膜60.05吨。
农业机械方面,根据中央"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指示,县于1963年开始配备专职干部负责农机工作。为加速实现机械化,县于1974年成立"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以资金和重要机械扶持三班、下涌、隆泰等重要产粮区搞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