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嘉裕花苑二期住房申购资格审查实施方案 - 憨鼠网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县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县政府有关规定,我司制定了《德化县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嘉裕花苑二期住房申购资格审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现公布如下: 一、房源情况 嘉裕花苑二期住房,位于城东工业项目园区(三期),共有限价商品房747套、小车车位480位(其中子母车位38位),摩托车位747位、套房建筑面积约在88-120平方米之间(含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县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县政府有关规定,我司制定了《德化县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嘉裕花苑二期住房申购资格审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现公布如下:
一、房源情况
嘉裕花苑二期住房,位于城东工业项目园区(三期),共有限价商品房747套、小车车位480位(其中子母车位38位),摩托车位747位、套房建筑面积约在88-120平方米之间(含公摊),销售均价为3800元/平方米。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地点:德化县龙浔镇龙湖路银厦公寓一楼
受理单位: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报名条件
嘉裕花苑二期项目报名申购对象,应符合《德化县G2016-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规定的住房购买条件,具体如下:
申请购房应以家庭为单位,以本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我县户籍,或至申请截止日期,持有我县《居住证》满3年。
2、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至申请截止日期,年满25周岁的未婚或离异单身1年以上的,可单独申请。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德化县县城中心规划区范围(38平方公里)无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未购买政策性住房;承租公租房的,已将所承租的公租房退回,或承诺所购买的住房交房后3个月内解除租赁合同,腾退公租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至申请截止日期,在我县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不属于龙浔镇或浔中镇的,须在签订安居工程住房购房合同后一年内,将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个户口迁到龙浔镇或浔中镇的社区。
6、本项目住房,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四、报名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向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
2、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德化县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嘉裕花苑二期住房申购资格审查报名表》、《承诺书》(详附件);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核原件收复印件;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审核
1、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家庭超过1500户以上的,通过公开随机摇号确定1500户入围家庭,摇号全程由公证处公证,县陶管会、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入围家庭在1500名以内的,不摇号,所有报名家庭直接入围。
2、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入围家庭清单报送县住建部门,由县住建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入围家庭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3、县住建部门对入围家庭享受政策性住房及商品房合同备案情况进行审查,并提请民政部门对入围家庭的婚姻状况进行复核;提请县公安部门对入围家庭户籍信息情况进行复核;提请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入围家庭的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
4、县住建部门汇总各部门复核意见,出具审核结果,在德化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定购房资格,并在德化网公开审核结果。
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由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批准后的《嘉裕花苑二期限价普通商品住宅销售方案》,组织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公开摇号选房,摇号全程由县公证处公证,县陶管会、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选房结束后,若房源仍有剩余,按以上办法对未入围的报名家庭进行资格审查,直到房源售完为止。
五、其他事项
(一)产权登记
购买本项目住房,须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申请人必须作为产权人,其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可作为权利人,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在登记证书上分别注明房屋属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住房,土地属出让,该住房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但如果购买人无能力支付银行按揭款的,人民法院可依法拍卖。
(二)相关处理
申购家庭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购房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购买安居工程住房的,由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原购买价扣除折旧后的净值收回其已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
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