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有关问题的解释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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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4-06-02
1、问:当前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何意义? 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

1、问:当前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何意义?
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 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问: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对象?
答: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应同时具备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福建省的三个条件。
3、问: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具体有哪些程序?
答:单独两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按照《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查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情况特殊的,经过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4、问: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如何申请办理生育二孩的手续?
答:(1)双方户籍在福建的,可以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女方户籍在福建,男方户籍在外省的,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3)男方户籍在福建,女方户籍在外省的,如女方户籍所在地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以在福建申请;如女方所在地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应当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
5、问: 单独两孩 政策实施前后的衔接问题,请问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目前这方面的主要规定有以下内容:
一是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妇不符合再生育政策已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违法生育,要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 单独两孩 政策实施时,符合 单独两孩 政策条件已怀孕但未生育的夫妇,应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补办再生育服务证。
三是政策实施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再生育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
6、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怎么办?
答:从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丢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可根据《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新证;或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
7、问: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放弃再生育,又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已享受的奖励是否要退还?
答: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放弃再生育的,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了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后,又提出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已领取的奖励费及有关优待优惠的资金和物质。
8、问: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夫妇什么时间可以申请生育?
答: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29日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3月31日起施行单独两孩政策。
9、问: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已申请了病残儿鉴定,如何处理?
答: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已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并进入鉴定程序的,终止鉴定。
10、问: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无城乡差别?
答:无差别。我省已从2001年1月起实行农村单独两孩政策,此次实行单独两孩政策是将原来城镇实行的双独两孩政策改为单独两孩政策。
11、问:单独二胎申请所需材料:
答:(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4)夫妻再生育审批表:申请人在当地人民政府计生办填写并提交;
(5)承诺书:申请人在当地人民政府计生办填写并提交;
(6)照片:夫妻2寸合影1张;
(7)独生子女证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8)原第一胎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退回独生子女证原件。
(9)所有原件经当面审核后,提供人、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12、问: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放松?
答: 单独两孩 政策的出台,不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国家基本国策性质,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放松,而是中央结合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部署。符合群众的意愿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单独两孩政策更不是对过去计划生育工作的否定,正是多年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和广大群众的奉献,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为政策的调整提供了人口基础。从当前看,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一票否决不变。必须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给予奖励扶助;对违反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德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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