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反宣币” 不用不传 自觉兑换 - 憨鼠网
一、什么是"反宣币"? 近年来,受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蛊惑煽动和教唆,国内"法轮功"顽固分子在各种面值的人民币上书写、打印或用模具盖印"法轮功"歪理邪说或"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等反动口号,企图通过让这种被污损的人民币经ATM机或现金支付等途径在社会上流通,达到在群众中制造思想混乱,攻击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必

一、什么是 反宣币 ?
近年来,受境外 法轮功 邪教组织的蛊惑煽动和教唆,国内 法轮功 顽固分子在各种面值的人民币上书写、打印或用模具盖印 法轮功 歪理邪说或 天灭中共 、 退党保平安 等反动口号,企图通过让这种被污损的人民币经ATM机或现金支付等途径在社会上流通,达到在群众中制造思想混乱,攻击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二、 反宣币 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煽动,侵犯了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而且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收到 反宣币 如何处理?
我们要认清 法轮功 反宣币的反动政治目的,了解其故意污损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如果收到反动宣传内容的污损人民币,应尽快到商业银行兑换,做到 不用不传,自觉兑换 ,阻止其流向社会。如发现有在人民币上涂印反宣内容等可疑情况,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