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指南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1-07-19
三、项目实施 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管理、监督,并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项目议事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筹资筹劳。项目实施主体按县(市、区)有关部门批复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进行筹资筹劳,开具省农业厅监制的专用票据,动员社会捐资,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拍摄并保存项目开工前图片资料,并把村民筹资筹劳情况在《 村 年度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三、项目实施
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管理、监督,并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项目议事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筹资筹劳。项目实施主体按县(市、区)有关部门批复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进行筹资筹劳,开具省农业厅监制的专用票据,动员社会捐资,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拍摄并保存项目开工前图片资料,并把村民筹资筹劳情况在《 村 年度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登记表》上进行完整登记。
2、工程规划。对一般性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乡镇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施工指导;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涵洞、桥梁、水利设施、文化活动场室等建设项目,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规划设计方案,方案要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监管人员,确保工程质量。
3、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主体应根据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按程序对所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按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理。公开招投标及施工合同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4、资金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乡镇财政部门(村财乡代理中心)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申请及兑现财政奖补资金。
四、考核验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以乡镇为主,县、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抽查和专项核查。
1、验收及决算。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财政、减负等相关部门,或邀请县直有关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验收,审核项目建设是否符合申请方案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同时拍摄和保存项目完工照片。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编制决算,填写《 村 年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验收及决算报告》。
2、村级公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的项目,项目实施主体要将工程主要内容及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向全体村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收集整理项目收支全部材料向乡镇(县级)财政部门(村财乡代理中心)报账。
3、县级公示。县(市、区)农村综改办根据乡镇上报的验收及决算报告后,应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抽查,对决算金额进行复核。对抽查复核合格的项目,在县级有关媒介进行公示。
五、资金兑现
1、兑现资金。经县级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验收及决算报告进行资金清算,多退少补财政奖补资金。
2、绩效考评。省和设区市农村综改办按绩效考评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实施完工的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3、预拨和清算。省农村综改办根据资金绩效考评结果和中央、省当年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预拨财政奖补资金,年底或次年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清算。
六、设施管护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并负责管理和养护。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
七、档案保存
县、乡、村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管理制度,将村民议事会议记录、村民签字、项目报告、有关照片、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汇总归档,统一装订成册(含封面、目录),一式四份,县农村综改、减负及乡村各一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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