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发展方式转变 - 憨鼠网

★ 全国"土地日"的由来 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为了增强全民的土地忧患意识,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今年的6月25日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发展方式转变--依法用地集约用地"。 ★ 我国耕地资源的特点和形势 我国耕地资源最突出的特点是"三少":一是人均耕地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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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 土地日 的由来

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为了增强全民的土地忧患意识,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 土地日 。今年的6月25日是第20个全国 土地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土地与发展方式转变 依法用地集约用地 。

★ 我国耕地资源的特点和形势

我国耕地资源最突出的特点是 三少 :一是人均耕地少。我国现有耕地18.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1.39亩,仅及世界人均土地面积的1/3;二是优质耕地少,我国中低产田与高产田的比例约为7:3;三是后备耕地资源少,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潜力约为2亿亩,但水、土、光、热条件比较好的只占40%,能开垦成耕地的只有约8000万亩。联合国划定的人均耕地警戒线为0.8亩,但我国2000多个县级城市中,有666个县人均耕地低于警戒线,其中463个县人均耕地甚至不足0.5亩。目前,土地粗放、浪费现象严重。随着人口的增加,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继续占用耕地的情况不可避免。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 土地政策调控与发展方式转变

土地政策调控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用土地资源这个平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通过供需双向调节,既要加强总量控制,实现土地供给与经济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平衡,又要按照 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 的原则,始终把结构性调控放在突出位置,特别是土地的用途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充分体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在区域土地政策方面,要形成合理的土地空间开发结构,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城乡土地政策方面,要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保护农民利益,推进城市化进程;在产业土地政策方面,要平衡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各种要素的投入关系,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 什么是 双保工程

今年,国土资源部在 双保 行动(保增长保红线)的基础上,提出了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 ,既 双保工程 。今年 双保工程 的主题是:以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完善土地调控政策和机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 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核心是什么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两个最严格的制度。一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二是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是相互配套的。首先,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再减少会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乃至于社会稳定。其次,建设用地是投资的重要载体,也是宏观调控的闸门。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上马,按规划和计划供给建设用地至关重要。只有节约用地,才能保护耕地;反过来,只有保护耕地,才能 逼出 一个节约用地新局面。

★ 为什么要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

首先,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需要。18亿亩是实现我国粮食基本自给的最低耕地面积。其次,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耕地减少过快,在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将会产生大量 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 的 三无 农民,给农村社会稳定埋下隐患。此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可以有效抵制建设占用耕地的过度需求,促进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也减少土地过度开发所带来的生态问题。目前,国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以及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制度,到2020年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完全可行的。

★ 什么是土地整治

即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土地整治增加的面积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要用于农村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再其次要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把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为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指出: 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为此,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又明确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周转指标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一管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

[憨鼠责编: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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