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德化县生育政策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 憨鼠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德化县委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德委〔2024〕6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补贴标准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德化户籍家庭,在本地县城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安置房),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购房总价5%(限额5万元)、10%(限额10万元)补贴;鼓励和引导开发商对二孩家庭、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相应给予5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德委〔2024〕6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标准
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德化户籍家庭,在本地县城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安置房),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购房总价5%(限额5万元)、10%(限额10万元)补贴;鼓励和引导开发商对二孩家庭、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相应给予5%、10%以上优惠;县内国有企业开发的楼盘对二孩家庭、三孩家庭购买
商品房不低于8%、10%优惠(限额20万元),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原则上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适用对象及范围
购房人需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成员均为德化县户籍;一个家庭只享受一次补贴(离婚未再婚的,双方各享受购房补贴的50%);每套住房只享受一次补贴。
三、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一)提交申请
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德化县生育政策购房补贴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明)、结婚证、户口簿、银行卡等复印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均需夫妻签字)。
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4.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批流程
1.符合政策生育的购房人向村(社区)提交以上材料申请,村(社区)受理初审(盖章)→属地乡镇审核(盖章)→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住建局窗口审核确认→发放购房兑换券。
2.购房人持购房兑换券向开发楼盘抵扣购房款,以开发项目为单位,开发楼盘汇总后,由房地产开发商一季度汇总一次(下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向县住建局申请结算。
四、其他事项
(一)享受购房补贴对象需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房补贴执行期前,购房合同已备案的,如撤销网签备案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购房补贴政策。
(二)若已享受购房补贴对象申请退房,需先退还购房补贴,再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税务局窗口申请办理退房及退税相关手续。
(三)购房补贴执行期间,外来人口来德购房后,并将家庭成员户口(夫妻及子女)迁入本县,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可享受本地购房补贴。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要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对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补贴资金损失,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对涉事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网签,由县住建部门通过媒体曝光,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计入该企业信用档案,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五)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本细则由县住建局(咨询电话:23588454)、卫健局(咨询电话:23513120)按照部门职责负责解释。补贴政策与现行相关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购房人不得以新规出台为由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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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