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打造“中国白·德化瓷”艺术品牌十条措施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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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02-0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白·德化瓷”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打造“中国白·德化瓷”艺术品牌,深耕人才“港湾计划”,为建设幸福宜居的世界瓷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结合德化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作为《德化县“十四五”期间招工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规定。一、鼓励支持德化陶瓷大师新秀积极加入行业协会。①对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取得会员、理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白·德化瓷”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打造“中国白·德化瓷”艺术品牌,深耕人才“港湾计划”,为建设幸福宜居的世界瓷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结合德化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作为《德化县“十四五”期间招工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规定。
一、鼓励支持德化陶瓷大师新秀积极加入行业协会。
①对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取得会员、理事、陶艺委委员及以上资格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补;对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取得会员及以上资格的,给予1万元奖补。
②对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取得会员、理事、委员及以上资格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奖补;对加入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取得会员及以上资格的,给予1万元奖补。
二、鼓励支持举办各类德化艺术陶瓷展览展销活动。
事先向陶瓷办、财政局报备并经批准,体现“世界陶瓷之都·德化”“中国瓷都·德化”“中国白·德化瓷”“德化白瓷”“德化窑”等宣传全县性陶瓷文化内容。
①在国内城市举办展览展销活动,面积200㎡、作品50件、展期5天以上的,每场给予5万元奖补,每年不超5场;面积500㎡、大师10名、作品100件、展期5天以上的,每年择优1—3场,每场给予20万元奖补。单家企业每年度奖补不超2场次。
②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工艺美术馆4个国家级文博单位举办个人作品展或联展,展期25天以上,其中面积300㎡、作品30件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补,面积500㎡、作品60件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补,面积1000㎡、作品100件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补。每年择优不超2场。
③鼓励省级及以上陶瓷艺术大师积极参与现场陶艺创作展演活动,每年度评选最多10名陶艺展演优秀代表,分别给予1万元奖补。
三、鼓励支持德化陶瓷大师新秀参评国家级荣誉,参加全国陶瓷技能大赛。
①对新获评轻工大国工匠、福建省陶瓷设计大师的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奖补。
②鼓励传承守正创新,每年度分别评选1-3名“瓷都陶瓷艺术传承奖”“瓷都陶瓷艺术创新奖”,分别给予2万元奖补。
③在国家或国际重要活动中,被选作国礼的(由政府部门出资组织的除外),每件(套)给予5万元奖补,单家企业每年不超3件(套)。
④作品被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工艺美术馆等国家级文博单位收藏的(由政府部门出资组织的除外),每件(套)给予1万元奖补。
四、鼓励支持专业营销机构团队拓宽德化艺术陶瓷市场营销渠道。
①对新引进的县域外艺术陶瓷营销领域领军企业(机构、团队)在德化设立选品配货中心的,按照“一事一议”予以扶持。
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企、社会资本、营销机构设立德化白瓷艺术基金,积极投资艺术陶瓷产业项目,对基金数额巨大,经济效益看好的重要投资合作事项,按照“一事一议”予以扶持。
五、鼓励支持壮大德化艺术陶瓷职业经纪人队伍。
①对新引进的陶瓷文化艺术机构,从事德化艺术陶瓷经纪代理、宣传推广、策划展览、艺术拍卖、文化交流业务,签约至少10名陶瓷艺术大师,每年正常开展活动且有明显效益的,经认定,每年择优3家以内,分别给予5万元奖补。
②对拍卖公司在线上线下组织举办德化当代艺术陶瓷拍卖专场,单场拍卖成交额达100万元以上,且在平台、财务数据等有据可查的,经认定,每年择优3场以内,给予每场次成交额3%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10万元。
六、鼓励支持德化陶瓷大师新秀、年轻创客及企业以“大师IP+”模式开发陶瓷文创产品。
①凡参加国家级文创产品大赛评选,获得金、银、铜奖(或同等奖项)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补;参加省文创产品大赛评选,获得金、银、铜奖(或同等奖项)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补。
②对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给予20万元奖补,获得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省文化企业十强、省文化企业十强提名奖和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补,评选为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给予8万元奖补,评选为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佳的给予5万元奖补。
③每年组织评选“大师IP+”优秀产品,获得金、银、铜、优秀奖(或同等奖项)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补。此项年度总奖补金额不超30万元。
④每年评选一批陶瓷艺术大师、设计师工作室,授予“大师IP+优胜工作室”,分别给予5万元奖补。
⑤鼓励承办“大师IP+”系列活动,对参与人数每场(次)超过50人、100人的,分别给予承办单位2万元、5万元奖补。
⑥扶持建设陶瓷讲解员队伍,结合举办陶瓷讲解员大赛,获得金、银、铜(或同等奖项)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补。
七、鼓励支持线下市场布局,提高德化艺术陶瓷市场占有率。
①鼓励拥有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老字号等品牌企业,在机场、动车站、高速服务区、省市大型商超新开设品牌专柜,按认定年度实际支付租金30%给予奖补,面积10㎡以上的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面积20㎡以上的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该项每年择优不超5家,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奖补2个专柜,同一企业同一地级市最多认定1个专柜。
②在国外重要城市重要地段新建设德化陶瓷综合展示平台,在德化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公司,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经认定,面积50㎡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面积100㎡以上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对规模更大的按照“一事一议”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