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招待所招租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3-11-09
- 作者
- 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招待所位于鹏都西路26号(德化县交警大队旁)拟进行公开招租,该房屋概况如下:招待所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50㎡,租赁年限为3年,该房屋只作为住宿及办公用途。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到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县湖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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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招待所位于鹏都西路26号(德化县交警大队旁)拟进行公开招租,该房屋概况如下:
招待所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50㎡,租赁年限为3年,该房屋只作为住宿及办公用途。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到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县湖心一路44幢A梯201室)报名;具体标的物情况,竞价时间、地点、形式等详见投标须知。
招租人: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3850781966
2023年11月9日
投标须知
受招租人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招待所位于鹏都西路26号(德化县交警大队旁)同意由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
一、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
报名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缴款凭证,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投标标的(如:招待所使用权的投标保证金)。汇达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如无注明投标保证金用途或者用现金汇入造成保证金无法归类或无法退回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汇入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化支行
账号:407858366746
户名: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注:携带转账凭证向招标代理登记报名,报名者应与银行缴款人姓名一致方取得投标资格,并缴纳报名费壹佰元,否则无权参加投标,逾期不予报名。
三、投标方式:招租人现场公布最低限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投最高价者为中标人,即以投高于最低限价的最高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以该最高投标价为招待所的月租赁费,当最高投标价(有效标)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报价相同时,如其中有该原租户则优先中标,若无此情况,以最高报价为底价再进行投标,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15天内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付利息。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高于最低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根据投标人填写的《报价 函》,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招投标规则:投标人应写明投标价数(以伍拾元为基数)、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报价函放空未填写,均属无效标;开标时中途离开投标现场和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报价函的视为放弃,投无效标者取消本间(标)投标资格。投标时,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招租人有权制止或中止。
五、报名地点: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县湖心一路44幢A梯201室))。
六、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下午17时30分。
七、标的内容:本项目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招待所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50㎡,位于鹏都西路26号(德化县交警大队旁)。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考察其商业价值,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标的物租金须由竞标人对所投标的按月租金进行报价(即人民币元/月)。
八、经营用途:招待所仅作为住宿及办公用途,不准改变现有形状及结构;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转租他人。若违反以上约定,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中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其他权利义务详见合同内容。
九、租赁年限:租赁年限3年整(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如遇特殊情况,租赁年限可由承租人与招租人另行协商)。
十、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时30分(投标人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密封并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函,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收,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十一、投标地点: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县湖心一路44幢A梯201室)。
十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
(2)未对《报价函》进行密封的;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价函》的;
(4)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现场公布的最低限价的;
(5)提交的《报价函》未经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
十三、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应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到招租人指定账户。
十四、支付方式:租赁费按季缴纳。承租方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主动将应对缴交的该季度租赁费及招租人代垫的各种费用(水、电、物业等费用)及时如数交清(应自行到招租人指定的开户银行缴款,并携带银行存款凭证或转账记录向招租人开取发票),超过一个月仍未如数交清者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缴承租方所欠租金及未缴清的费用,租赁的房屋由招租人收回。
十五、中标人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纯属房屋租赁,其他责任概不负责。
十六、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十七、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上级部门规定、政策性禁止或政府项目建设需要等不可抗拒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中标人接到招租人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应无条件无条件搬出,合同自行解除终止。招租人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当季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缴交,招租人不予赔偿。
十八、中标人放弃成交权,将没收其全额投标保证金。中标人转让成交权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九、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本须知及《租赁合同》解释权属于招租人。
二十、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