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民政局关于下拨疫情防控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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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发布时间
2022-03-27
作者
德化县民政局

德化县民政局关于下拨疫情防控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落实《德化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的紧急通知》(德政民〔2022〕14号)文件精神,让困难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快速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中,现将疫情防控临时救助资金34万元紧急下拨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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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疫情防控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落实《德化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的紧急通知》(德政民〔2022〕14号)文件精神,让困难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快速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中,现将疫情防控临时救助资金34万元紧急下拨至各乡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此次下拨的临时救助资金专项用于群众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困难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救助支出。该预算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按对应用途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2001项“临时救助支出”,列入直达资金管理。

2. 此次下拨的救助资金可采取发放现金或集中采购生活物资等方式发放,临时救助审批手续材料可待疫情防控解除管控后补办。民政办应按月将本乡镇开展临时救助情况录入社会救助服务平台系统和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疫情防控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

德化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德化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当前我县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向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米、油、肉、蛋及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救助,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发放对象:全县封控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发放标准:按每人不少于300元标准(按户发放不得少于500元)发放或采购米、油、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

受疫情防控影响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重度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众可根据实际困难情况参照以上标准给予救助。

二、发放方式:

各乡镇可采取发放现金或集中采购生活物资等方式。

三、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从年初预拨的临时救助资金中列支。

四、注意事项:

各乡镇要精心组织,抓紧落实,要重视食品卫生安全,规范采购渠道,尽快组织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送现金或物资上门时要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护要求,做好发放台账登记。生活物资实行无偿发放,严禁变相收费、变卖、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其他要求

1. 落实“一对一”帮扶。乡镇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指导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对困难群众中无人照料的独居、孤寡老人、困境儿童等老幼弱残对象,村(居)委会要逐一指定委托照料责任人,切实帮助解决基本生活所需。

2. 疫情期间暂停困难群众复核退出工作,一律延保(死亡除外)。对新申请社会救助的,推行非接触、远距离等网上或电话办理,临时救助审批手续材料可待疫情防控解除管控后补办。

德化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憨鼠责编: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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