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福建省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0-12-01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事局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0年度福建省第二批引进高层次 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泉委组综〔2010〕131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部、管委会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事局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0年度福建省第二批引进高层次
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泉委组综〔2010〕131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部、管委会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福建省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委组通〔2010〕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推荐对象
1.引进海外(含台港澳地区)高层次创业人才是指2005年1月1日以后来泉创业的;受聘到我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海外引进人才,是指2008年1月1日以后来泉工作或服务的(简称A类)。
2.引进国内高层次创业人才是指2005年1月1日以后来泉创业的;受聘到我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国内引进人才,是指2008年1月1日以后来泉工作或服务的(简称B类)
3.符合海外、国内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基本条件的现有在闽人才(C类)不作为本批申报对象。
二、申报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可从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下载中心(www.fjrs.gov.cn)、泉州人事网下载中心(www.qzrs.gov.cn)下载。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发动的同时,重点关注前阶段申报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等人选,从中遴选符合条件对象。确定没有符合条件对象的,也可以不申报。
2.已申报2010年度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对象,此次不再申报。
3.请将申报书、附件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材料请用PDF格式,并以压缩包方式报送,以单位名称命名)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人事局流动开发科。地址:市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楼。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陈诗钰0595 22285692
电子邮箱:22285692@163.com
市人事局: 陈福印 0595-22199898
电子邮箱:chenfuyinbox@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10年度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二批申报书及附件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事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10年度福建省第二批引进高层次
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闽委组通〔2010〕119号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24号),现就我省2010年度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创业人才申报
(一)从第二批起,启用新的申报书,请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
(二)引进的海外(A类)、国内(B类)高层次创业人才除闽委组通〔2010〕24号文件规定的两种情况外,对于企业成立1年以下、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也可按要求申报;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三)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A类人才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奖励证书、产品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在申报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
二、创新人才申报
(一)从第二批起,启用新的申报书,引进的海外(A类)、国内(B类)高层次创新人才请按要求选择填写《福建省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福建省高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
(二)受聘于高校、科研机构的海外引进人才,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1、申报书和汇总表中的 最高学位 必须是在海外高校取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 国内博士国外博士后 请在本栏目中注明;2、少数特别优秀的 副高级以下职务 者请在 来闽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一栏中注明,并同时加注英文。
(三)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A类人才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或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奖励证书、产品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其他在申报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
三、创业创新团队申报
(一)对符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规定引进的产业人才创新团队、研发机构创新团队和总部经济创新团队,请按要求申报填写《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团队申报书》。
(二)申报创业创新团队的,一般应有3名成员以上。团队成员由带头人和相关核心人员组成,带头人需符合海外引进人才或国内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其他主要成员应在海外或国内知名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