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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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09-08-04
闽人发〔2009〕8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科技局、团委,各高等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教电〔2009〕304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

闽人发〔2009〕8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科技局、团委,各高等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教电〔2009〕304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当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加强对毕业生的服务、教育、管理,特别是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各级人事、教育、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卫生、农业、科技、共青团等部门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今年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计划,确定目标,加强督导。要重点在第三季度集中力量开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行动 ,努力实现省政府提出的 力争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去年基本持平,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获得良好的就业服务和较完善的社会保障 工作目标,确保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二、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级人事、教育、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卫生、农业、科技、共青团等部门要按照闽政〔2009〕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全面推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实效。要加快落实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开展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等政策,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到基层就业的渠道。要加强对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区)要重点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人事、教育等部门和各高校要全面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既要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又要教育引导他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就业手续等。要及时地为毕业生办理好报到证申办、户口档案迁转等手续;要积极协助经办银行,帮助做好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等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高校的有关政策规定,注重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对欠缴学费和离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严禁采取扣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简单化的管理方式。各级人事、教育等部门和各高校要认真梳理检查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能因为对政策理解不准确、执行出偏差而引发毕业生群体性事件。
三、统筹实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
根据闽政〔2009〕3号文件要求,各级人事、教育、卫生、农业、民政、科技部门要加快我省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和大学生就业项目拓展计划等相关就业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所有就业项目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中,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实施的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项目和 双学位 、 双专业 教育继续升学计划要抓紧做好全省统一招聘考试组织报名、笔试和面试工作,以及各高校 双学位 、 双专业 教育继续升学计划分解任务督促落实工作;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实施县乡农技机构招聘千名高校毕业生工作项目要按计划抓紧做好各县(市、区)具体招聘工作;省卫生厅牵头组织实施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项目要抓紧做好面试考核和体检工作;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要进一步挖掘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按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各有关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各设区市科技局应将本单位、本区域拟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的科研项目名称、岗位名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需求人数等相关信息报省人事厅统一向社会发布;已完成招考、招募工作的选调生和选聘生计划、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就业项目要重点做好毕业生派遣到岗和管理服务工作。各级教育、人事部门,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及时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有关手续。
要统筹实施好 福建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 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和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建立项目统筹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政策的统一和衔接。各级人事部门及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把做好服务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帮助服务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各有关项目参与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和期满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安排各就业项目经费预算,督促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落实。
四、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
各级人事、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和高校要认真统计分析未就业毕业生的情况,持续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各级人事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举办全省夏季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供需见面招聘会和山海协作(三明地区)专场招聘会,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继续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