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商品材主伐伐区规划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3-12-18
- 作者
- 德化县林业局
各乡镇林业站、县办林场(公司): 为做好2014年商品材主伐伐区规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时间 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15日 二、规划要求 1、2014年度伐区规划的相关要求应告知林权所有者,林权所有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采伐规划申请,并提供林权证明,林业站根据林权所有者提出的规划申请,对符合采伐条件且可及的林分进行伐区规划。 2、人工林采伐规划为主伐—皆伐的,伐区面积
各乡镇林业站、县办林场(公司):
为做好2014年商品材主伐伐区规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时间
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15日
二、规划要求
1、2014年度伐区规划的相关要求应告知林权所有者,林权所有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采伐规划申请,并提供林权证明,林业站根据林权所有者提出的规划申请,对符合采伐条件且可及的林分进行伐区规划。
2、人工林采伐规划为主伐—皆伐的,伐区面积控制在75亩以内;规划为主伐—择伐的,伐区采伐蓄积量为350立方米,伐区面积不超过100亩(特殊情况除外)。
3、天然林“主伐—择伐”规划,伐区蓄积量为350立方米,原则上伐区面积不超过100亩(特殊情况除外)。
4、“主伐—择伐”规划具体按德林〔2011〕140号文件要求执行,但择伐强度最大不得超过70%,伐后林分郁闭度应当保留在0.3以上。
三、注意事项
1、林权单位未提出采伐申请的不予进行采伐规划。
2、规划人员必须深入山场地块进行现场规划。
(1)对符合采伐条件的要认真核对伐区位置,现场勾绘伐区位置示意图,并粘贴在伐区规划卡上(详见附件),一个小班一张规划卡。
(2)若没有整个小班规划的,位置示意图还应标明是否林中、林缘空地或成片阔叶林,作为抽查伐区设计的参照依据。
(3)凡是不可及的山场一律不得进行伐区规划。
3、2014年抽中的采伐小班一律不予置换(符合德政〔2010〕4号文规定的除外),抽中的采伐小班没有林木可采伐或林木不可及等造成不能设计办证的,将追究相关规划人员的责任,视具体情况给予扣发绩效工资或停聘技术职称等。
4、从2014年起,凡抽中采伐指标当年未设计采伐的,中签的采伐小班2年内不再参与指标分配。
四、上报时间
请各林业站、县办林场(公司)抓紧时间认真进行伐区规划,规划卡及规划表以书面材料(需签名盖章)为准,于2014年1月15日前上报林业局生态股。
附件:
1、2014年人工林主伐皆伐采伐规划伐区一览表
2、2014年商品材主伐皆伐伐区规划卡片
德化县林业局
2013年12月17日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