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化县开展“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 憨鼠网

· 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德化有关单位: 《德化县开展“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 德化县开展“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提振干事创业激

关于印发《德化县开展“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 憨鼠网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德化有关单位:

《德化县开展“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

德化县开展“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提振干事创业激情,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十佳公务员”:评选对象为全县党政机关(不含县公安局、司法局、公安局森林分局),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在编干部,评选名额10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二)“十佳事业干部”:评选对象为全县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评选名额10名,其中教育系统4名、卫生系统2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3)。

(三)“十佳政法干警”:评选对象为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分局等政法部门在编工作人员,评选名额10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4)。

(四)“十佳工人”:评选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业务工人员,评选名额10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5)。

(五) “十佳创业者”:评选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业法人代表及中高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小微企业为主,评选名额10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6)。

(六)“十佳农民”:评选对象为全县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的一线农民,评选名额10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7)。

(七)“十佳群众工作能手”:评选对象为县、乡重点项目建设从事安征迁工作的人员(含乡镇、村干部),评选名额10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8)。

(八)“十佳工艺美术人才”:评选对象为热爱陶瓷事业,潜心钻研业务,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对社会有贡献、有社会责任感的工艺美术人才,评选名额10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9)。

二、责任分工

(一)“十佳公务员”推荐评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公务员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佳事业干部”推荐评选工作,由县公务员局牵头,县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配合。

(三) “十佳政法干警” 推荐评选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分局等单位配合。

(四) “十佳工人”推荐评选工作,由县总工会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贸易局等单位配合。

(五)“十佳创业者”推荐评选工作,由县经济贸易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总工会、工商联(总商会)、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单位配合。

(六)“十佳农民”推荐评选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单位配合。

(七)“十佳群众工作能手”推荐评选工作,由县重点办牵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龙浔镇、浔中镇等单位配合。

(八)“十佳工艺美术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经济贸易局、公务员局、科学技术局、县工商联(总商会)、品牌办等单位配合。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评选表彰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组织实施,于2014年5月初总结表彰。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中旬-2月中旬)。县委、县政府成立德化县“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全县农村工作会、企业工作会等各种会议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德化各新闻媒体及县委党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单位局域网发布、公开栏公开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评选条件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热情,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荐初步候选人阶段(2月中旬—3月中旬)。各牵头单位要以“爱岗敬业、勤劳务实”为主要评判标准,精心研究制定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条件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本类别推荐评选方案,严格按照推荐程序,组织各相关单位推荐评选,按本类别评选名额2倍人数确定初步候选人人选。组织各类初步候选人人选认真撰写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材料(样式详见附件10),填写初步候选人推荐表、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11、12),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于3月10日前上报县“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召集各类别牵头单位负责人,根据各牵头单位上报的各类别初步人选情况,共同研究确定初步候选人,每类别20名。

(三)公布投票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县直党工委、县委文明办将各类别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分别在《瓷都德化》、《德化网》等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由公众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投票。公布期间,群众反映经核实后有问题的人选,由县“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另行研究安排人选替补。投票结束后,由县直党工委、县委文明办汇总、统计投票情况。

(四)评选阶段(4月下旬)。网络投票结束后,县“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参考网络投票结果,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好中选优,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各类别“干事创业标兵”人选,每类别10名。

(五)表彰阶段(5月上旬)。各类别“干事创业标兵”确定后,县委、县政府作出表彰决定,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结果运用

(一)对被评为“十佳公务员”、“十佳事业干部”、 “十佳政法干警”和“十佳群众工作能手”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经考察后优先作为县管后备干部管理,并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从事教育教学和卫生医疗工作等事业单位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在符合评聘条件下给予直接聘用。

关于印发《德化县开展“干事创业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 憨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