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瓷都文艺奖报名活动开始了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4-03-13
- 作者
- 中共德化县委宣传部
为进一步加强文艺队伍建设,繁荣文艺精品创作,提升德化城市文化品位和文艺工作水平,自2014年起设立瓷都文艺奖,并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鼓励精品创作,培育文艺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文艺队伍建设,繁荣文艺精品创作,提升德化城市文化品位和文艺工作水平,自2014年起设立瓷都文艺奖,并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 二为 方向,贯彻 双百 方针,鼓励精品创作,培育文艺人才,把代表德化文化精神产品创作成就和水平,展示时代精神、德化特色,深受群众喜爱、具有影响力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进一步推动瓷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 文化瓷都 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奖项设置
瓷都文艺奖 每两年评定一次。首届(2014年) 瓷都文艺奖 届期为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一)奖项类别
文学类:小说、散文(包括电视散文)、诗歌与报告文学。
艺术类:美术(陶瓷艺术除外)、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播音主持。
(二)奖项设置
1、瓷都文艺奖:根据参评情况,分门类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2、瓷都文艺特别荣誉奖:根据参评情况,授予已在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文化部门举办的文艺奖和省级、国家级文艺协会(指中国文联序列)举办的文艺奖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国家级优秀奖以上的作品。
三、参评要求
(一)参评对象
1、德化县户籍的文艺创作者,或在德化工作的外县籍文艺创作者。
2、原在德化工作,现已调离本县的文艺创作者,其作品经确认在德化期间发表、出版、演出、展示的可以参加评选。
3、参评作品鼓励以个人参评为主,也可以集体或单位参评。
(二)参评要求
1、在泉州市级以上文艺平台和媒体公开发表、出版、演出、展示的原创作品。已在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文化部门举办的文艺奖和省级、国家级文艺协会(指中国文联序列)举办的文艺奖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国家级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只能参评瓷都文艺特别荣誉奖。
2、参评作品必须体现时代精神和对真善美的追求,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人民幸福;艺术上应有较好创意和较高审美价值,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具有较大影响。鼓励展示德化的题材与内容为主。
3、每名申报对象限报作品2件。
4、参评作品版权由申报者自行负责。
(三)参评办法
1、参评材料:参评对象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德化户籍参评者应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单位证明;文学、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应提交发表、出版、参展原件和复印件(或照片),参展作品应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参展证明;电视散文、音乐、舞蹈、播音主持作品应提交创作脚本(曲谱)和录像(录音)资料,以及演出(播出)单位出具的证明;已在各级、各类文艺评奖中获得奖项的,应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材料送交:瓷都文艺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文联)。
咨询电话:0595-23512720
电子邮箱:wl@dehua.gov.cn
传真:0595-23512720
四、评审组织
(一)评审机构
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县内外文艺界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兼顾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开展评审活动。
(二)评审程序
1、历届评奖年3月15日-4月10日接受申报,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申报作品的参评资格。
2、历届评奖年4月11日-4月30日为评审、公示期,由评审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并将评审结果在德化电视台、《瓷都德化》报、德化网公示。
3、历届评奖年5月份,由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给予表彰。
中共德化县委宣传部
2014年3月11日
附件一:关于印发《德化县瓷都文艺奖组织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二:德化县首届(2014年)瓷都文艺奖参评作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