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浔山公园服务部招租公告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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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4-06-16
德化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对龙浔山公园服务部(面积28㎡+13㎡=41㎡)租赁权公开招投标,现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投标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德化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对龙浔山公园服务部(面积28㎡+13㎡=41㎡)租赁权公开招投标,现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投标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方式在2014年7月6日下午5点前转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设立的银行帐户方可取得投标权。(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银行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6日下午5时止。
三、报名地点: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园林风景管理股,联系电话:0595-23522920。
四、投标标的:龙浔山公园服务部(面积28㎡+13㎡=41㎡)作为一个投标标的物。详见《投标须知》。
五、投标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10:00。
六、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一楼)。
详情请咨询。
特此公告。
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
投标须知
一、投标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属单位法人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方式在2014年7月6日下午5点前转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设立的银行帐户方可取得投标权。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银行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银行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注:转账时请注明:市政局龙浔山服务部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服务部的管理办法、要求:
1.中标人应遵纪守法,且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守法经营。
2.中标人不得将服务部私自改成其他形式的店铺,不得兼营小炒、明火烧烤生意,污染公园空气。
3.考虑到公园的防火安全,中标人不得乱拉电线,不得出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并服从有关部门安全防范监督检查。
4.中标人设置的服务部招牌不超过1.2米*0.8米,外墙不得私自装修,不得私自设置广播,影响公园的环境。
5.中标人应服从公园管理员的管理,不得占用通道、走廊等场所,不得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6.在租赁期间,因中标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服务部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7.在租赁期内,中标人应自行装修,修缮服务部,装修、修缮服务部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不得随意损坏服务部设施,如需设置对服务部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资由中标人自理;退租时,中标人的装修不得转让,也不得破坏及拆除,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原状恢复或向招标人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
四、本次投标标的为: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位于龙浔山公园服务部(面积28㎡+13㎡=41 ㎡)租赁权。
五、报名地点: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园林风景管理股,联系电话:0595-23522920。
六、租赁年限:租赁年限三年(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年租赁费应在每年7月31日前一次性交给招标人。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6日下午5点止。
八、投标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10:00。
九、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一楼)。
十、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有最低控制价,采用暗投暗标方式,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年租赁费,最高标价相同者,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投标确认中标者,再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经3次平标难予确定中标者时,采用抽签形式确认中标者,如一方为原承租者,则享有优先租赁权即由原承租者中标。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因其它原因声明放弃中标(需出具书面声明材料),将取消其中标权和投标保证金。中标人被取消或放弃中标权后,将由招标人再次按规定组织公开招投标。中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
十一、招投标规则:投标者可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规范,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姓名,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投标报价金额以人民币佰元为单位。投标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相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十二、招投标要求:投标者必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时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经工作人员检验核对后方可进入投标(会)现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投标现场。投标者进入投标现场后按编号对号入座。填写标书时不得交头接耳、互相协商,不得走出投标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
十三、中标者应于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签订《龙浔山公园服务部租赁合同书》,同时缴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伍仟元整,租赁期满后(无违约)退回合同履约金)及第一年租赁费。逾期视同放弃中标权,并取消投标保证金。
十四、中标者不得擅自改变报名时所明确的经营项目,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的投标保证金。
十五、本须知及《龙浔山公园服务部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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