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201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5-06-05
- 作者
- 德化县教育局
各中心小学,县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及居住在我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进城务工人
各中心小学,县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及居住在我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二、辖区内适龄儿童招生
1.招生对象: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未及龄儿童就读。
2.招生范围:实验小学:招收南门社区、兴南社区、德新社区、浔东社区、宝美村13--16组(世居户)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分校:招收丁乾村、大坂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招收凤池社区、凤凰社区、富东社区、东埔社区5--7组、湖前社区、龙鹏社区、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分校:招收世科村的适龄儿童。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丁溪村、园丁新村、阳馨新村(阳山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尚思小学:招收龙东社区、东埔社区1-4组、浔中村1-5组、11组、16组,龙翰村、石鼓村1 3组、仙境村6 7组的适龄儿童。
龙浔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 12组(世居户)的适龄儿童。
金锁小学: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暂寄宝美分校)的适龄儿童。
浔中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金凤社区、浔中村6 10组、12组、浔中镇镇直、石鼓村4 8组、仙境村1 5组、祖厝村、石山村的适龄儿童。
乐陶小学:招收户籍在乐陶村、凤阳村的适龄儿童。
后所小学:招收户籍在后所村的适龄儿童。
蒲坂小学:招收户籍在蒲坂村的适龄儿童。
其他小学招收由各所在乡镇政府划定的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3.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说明:届时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生数可能会有适当变化。
4.报名时间
(1)城区小学于6月8日至6月12日组织报名注册。
(2)其他小学登记报名时间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自主确定。
5.报名办法
(1)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①6月2日前在学校门口、学校网站等发布招生报名通告,积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②学生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前)。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③招生对象的认定:必须符合 两一致 ,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④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⑤6月18日前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6月24日前向学校投诉反映。
⑥公布剩余学位:各城区小学组织报名后,于6月25日前将学生名册送交教育局初教股备案,6月26日教育局公布剩余学位。
(2)非城区小学招生办法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确定。
三、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生招生
随迁子女就学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创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1〕31号)要求,通过自主报名与计算机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其入学机会公开、公平。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借读生必须是实小、实小分校、二实小、二实分校、三实小、尚思小学、龙浔中心小学、浔中中心小学、金锁小学、蒲坂小学、乐陶小学、后所小学施教区外的学生,且最近一年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6月29日 7月2日。
3.报名地点:现就读幼儿园。
4.材料提供: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外县户籍的需同时提供居住证;
②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由各幼儿园收齐统一造册后于7月6 10日向教育局初教股报名。不能完整提供以上材料的借读生,采用 志愿+电脑派位 的形式,安排在蒲坂小学、后所小学就读。
5.录取办法:
一年级借读生(包括独女户、二女户),由教育局统一实行 志愿+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中下旬)安排入学。电脑派位后不再办理各种照顾手续。
6.派位到蒲坂、后所、乐陶小学的学生,在学生双方家长自愿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学生可以互换就读学校。
四、部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
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相关政策照顾对象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服务办法〉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11〕7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闽政联〔2013〕1号)等文件执行。
1.烈士子女、立过 三等功 以上的退伍军人的子女、驻德化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孤儿按居住地安排就近入学。学生家长携带有效证件(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初教股报名。
2.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女儿需要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出具相关证明,采用 志愿+电脑派位 的办法,根据学校可借读学位比例给予优先照顾在城关中心区小学(实小分校、第二实小、二实分校、第三实小、尚思小学、龙浔中心小学、龙浔中心小学宝美分校、龙浔中心小学浔南分校、浔中中心小学)就学。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与其他借读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