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铭乡镇镇有干线联三线(锦洋村)至春美乡(大铭段)已设计林木采伐招标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7-06-15
- 作者
- 德化县大铭乡人民政府
德化县大铭乡镇镇有干线联三线(锦洋村)至春美乡(大铭段)已设计林木采伐对外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伐区概况 德化县大铭乡镇镇有干线联三线(锦洋村)至春美乡(大铭段)已设计林木面积257.34亩,蓄积量1174.8立方米,出材量732.4立方米(杉木规格材201.4立方米、杉木非规格材254.6立方米,马尾松规格材156.1立方米、马尾松非规格材94.2立方米,阔叶树规格材22.

德化县大铭乡镇镇有干线联三线(锦洋村)至春美乡(大铭段)已设计林木采伐对外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伐区概况
德化县大铭乡镇镇有干线联三线(锦洋村)至春美乡(大铭段)已设计林木面积257.34亩,蓄积量1174.8立方米,出材量732.4立方米(杉木规格材201.4立方米、杉木非规格材254.6立方米,马尾松规格材156.1立方米、马尾松非规格材94.2立方米,阔叶树规格材22.6立方米、阔叶树非规格材3.5立方米), (具体出材量详见采伐设计书)。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须提供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投标保证金缴款单(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应事先自行到信用社转账缴入,户名:德化县大铭乡财政所,账号:9071120010010900003131)且不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凭银行盖章的现金缴款单索取投标须知及投标书进行投标,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
三、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6日 2017年6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四、投标时间、地点
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在德化县大铭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公开招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德化县大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庆瑞 电话:13506012383
徐福军 电话:18150525421
德化县大铭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投 标 须 知
为体现公开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做好镇镇有干线联三线(锦洋村)至春美乡(大铭段)(50个伐区)已设计林木举行公开投标,确定木材生产销售承包者。伐区所涉及的内容为:面积257.34亩,蓄积量1174.8立方米,出材量732.4立方米(杉木规格材201.4立方米、杉木非规格材254.6立方米,马尾松规格材156.1立方米、马尾松非规格材94.2立方米,阔叶树规格材22.6立方米、阔叶树非规格材3.5立方米)。制定如下投标须知。
一、投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时。
二、投标地点:德化县大铭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本次承包伐区木材采伐销售的树种、数量及范围为镇镇有干线联三线(锦洋村)至春美乡(大铭段)公路所涉及的林木,《伐区调查设计书》所涉及的内容(不含设计书中注明不得采伐的林木)。
四、投标保证金:有意参加者,应持法人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18时前,凭投标保证金缴款单到大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开户行:德化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大铭农村信用社,户名:德化县大铭乡财政所,账号:9071120010010900003131),方可索取《投标须知》,取得伐区木材生产销售投标权。被列入失信人员的,不得参与报名及投标。
五、本次投标采用一次性暗标暗投形式,填写标书应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不符者以大写为准。字迹模糊不可辩认,按废标论处。
六、凡参加投标者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单原件到达投标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权。
七、凡参加投标者不准串标,如发现串标,当场取消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中标后再发现串标,无论何时发现,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合同保证金)全部取消,同时终止合同。
八、投标、评标规则与合同签订:按材种每立米单价进行投标,标书的标价金额以元为单位进行投标,凡参加投标者均应填写标书。凡高于或等于标底价(总价)的为有效标,有效标中以最高总标价的为中标者,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标价相同不能确定中标者时,则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者。中标后,若中标者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且不得再参与本山场的再次投标。无中标的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给予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和中标款,中标者在中标后3日内交清中标款并缴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后,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书》,并于15日内办理采伐证,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取得中标资格者,不准转标,若发现转标,取消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保证金。
九、中标者应自行承担交纳设计费、木材检尺费等一切费用。
十、中标者在伐区木材生产、运输过程中,应自付采伐工资、制材工资、集材工资、装车费、运费等一切采伐生产运输费用和道路开设及维修费用。
十一、中标者在伐区林木生产调运过程中,必须遵守《森林法》和林政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越界采伐,否则按盗伐论处。本次投标伐区应于2017年8月20日前将木材调运结束或清理出伐区,否则每天交违约金200元,雨天顺延。
十二、因工程需要若有新开设的便道,应办理采伐证,采伐的林木按中标价交纳木材款,中标者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施工及费用。
十三、若伐区实际出材量超过设计出材量时,超出部份所需缴纳的林业税、费由中标者自行缴纳,并按本须知第九条规定结算;若伐区实际调运办证数量少于设计出材量时,中标者应按设计数量缴纳税费等,同时按中标金额交清中标款。
十四、在道路开设及道路维修、木材采伐造材、集材及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和工伤事故均由中标者负责。
十五、本次投标的标底价(不含各项税费、设计费,采伐、造材、集材、装车费、运费等生产费用)在投标后宣布。
十六、投标人应详细了解《投标须知》,若有疑问可向招标人咨询。本《投标须知》对全体参加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十七、本投标须知解释权属德化县大铭人民政府。
德化县大铭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