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8-03-19
- 作者
- 德化县商务局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 申报2018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1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2017〕99号)及《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商务局关于修订印发市级“菜篮子”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
申报2018年 菜篮子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1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2017〕99号)及《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商务局关于修订印发市级 菜篮子 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外〔2018〕68号),现将2018年市级 菜篮子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新增或优化无公害蔬菜或畜禽基地15个;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2个农产品批发升级改造;推进 菜篮子 基地直销体系建设,新建或改造5个基地直销网点;建立健全重要 菜篮子 产品储备制度,开展市级生猪活体储备1.2万头;探索建立蔬菜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储备调控,切实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在泉州市范围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的财务会计资料、会计核算要真实完整。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或人民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为准)。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新增 菜篮子 基地。企业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或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并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生猪基地。2017年平均生猪存栏不少于4000头。企业符合环保要求,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其他环保有效证明文件。
2.蛋禽生产基地。2017年上市蛋品不少于5万公斤,或2017年平均活禽存栏不少于2万羽。
3.蔬菜种植基地。2017年连片种植蔬菜面积不少于200亩。
4.肉禽生产基地。2017年平均肉禽存栏不少于3万羽,利用山地放养的平均存栏不少于2万羽。
5.肉牛、肉羊生产基地。2017年平均存栏商品牛不少于300头、商品羊不少于500头。
(二)优化 菜篮子 基地。2017年以来列为省、市级 菜篮子 基地。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重点扶持范围如下:
1.生猪、蛋禽、肉禽和肉牛肉羊养殖基地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支持种畜禽繁育及养殖基地所需的养殖舍、道路等基础设施,疫病防疫、废弃物处理、环境保护、质量检测、加工储存等设施,以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投入等。
2.蔬菜种植基地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支持种苗繁育、露天及设施蔬菜种植基地所需的菜地改造、土壤改良、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农机具设备、质量检测设施、加工预冷储存设施改造建设,以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投入等。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内各项设施。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主要包括市场交易棚、交易场地等硬件设施升级改造,交易信息采集发布等市场软件设施升级等,但不含冷库建设。
(四) 菜篮子 基地直销体系。直供点产品来自2017年以来已列为省、市级 菜篮子 基地。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直销体系包括基地产品直销专卖店、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直销专柜、社区直通车或直销点,或网络销售平台。支持基地直销网点经营场所、仓储配送、保鲜冷藏、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支持场地租赁、销售软件等投入。
(五)建立重要 菜篮子 产品储备制度。
1.生猪活体储备。根据《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的通知》(泉商务市场〔2017〕14号)部署,开展2017-2018年度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工作,年度市级生猪活体储备1.2万头。
2.蔬菜应急储备。建立蔬菜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储备调控,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台风等极端天气,按照市政府保障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部署,提前安排蔬菜生产基地和泉州市蔬菜批发市场开展应急供应保障。
三、补助标准
(一)申报新增 菜篮子 基地项目,对符合条件首次纳入市级 菜篮子 基地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二)申报优化 菜篮子 基地项目,本着加大 三农 项目扶持力度原则,对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按补助金额不高于开具正式发票总额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对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建设中开具正式发票总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生猪活体储备的承储企业,完成全年3轮储备任务,每头补助90元。
(五)蔬菜应急储备调控补贴,根据市政府保障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部署,按照本年度实际支出予以安排。如果全年未出现台风等极端自然灾害导致蔬菜市场供应严重短缺,则不安排相应补贴。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下列材料(项目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1.2017年泉州市 菜篮子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或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无需提供)。
4.正式发票、建设施工合同等项目投资相关支出凭证复印件(仅申报基地优化改造项目、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提供)。
5.项目建设前与竣工后的比对照片(仅申报基地优化改造项目、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提供)。
6.2017-2018年合同储备期内生猪进出栏情况表和生猪存栏台账复印件(仅申报生猪活体储备企业提供)。
五、工作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提出申请逐级申报,各县级商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及项目建设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填写《2018年泉州市 菜篮子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6月31日前,联合行文向市商务局、财政局申报。
2.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要及时检查、指导、督促项目落实,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完成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