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示 - 憨鼠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27号)精神,参照各乡镇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定、省定贫困户数及建档立卡贫困村数比率,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万元(见附件)下达给各乡镇(详见附件),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重点支持产业扶贫 1.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27号)精神,参照各乡镇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定、省定贫困户数及建档立卡贫困村数比率,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万元(见附件)下达给各乡镇(详见附件),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重点支持产业扶贫
1.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 农家乐 )、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2. 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一般不超过5000元,且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 支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按职业农民培训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期内规定额度贷款(20万元以内)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二)重点支持就业扶贫。鼓励乡(镇)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岗)帮助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每安排一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三)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
(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点支持搬迁群众和安置区产业培育、就业帮扶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公示期限为2019年7月8日 2019年7月14日,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跟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23522733、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表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8日
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 镇
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1
浔中镇
4
2
龙浔镇
4
3
三班镇
4
4
龙门滩镇
3
5
雷峰镇
9
6
南埕镇
6
7
水口镇
6
8
赤水镇
6
9
上涌镇
8
10
葛坑镇
4
11
杨梅乡
3
12
汤头乡
3
13
桂阳乡
3
14
盖德镇
2
15
国宝乡
3
16
美湖镇
6
17
大铭乡
3
18
春美乡
2
合计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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