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病人加收医疗废物处置费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4-09-14
- 作者
- 赵鹏云
日前泉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规范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的通知》。 今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有固定床位数的医疗机构按床位数核算(每床每日2元),无固定床位数的医疗机构按日排出量核算。 为了进一步扶持边远困难医院(卫生院)发展,对困难卫生院、精神病院和疗养院,收费标准可酌情下调,其中对丙类卫生院按核定处置费的30%收取。 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和个人诊所免除处置费用。 各医疗机构

日前泉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规范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的通知》。
今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有固定床位数的医疗机构按床位数核算(每床每日2元),无固定床位数的医疗机构按日排出量核算。
为了进一步扶持边远困难医院(卫生院)发展,对困难卫生院、精神病院和疗养院,收费标准可酌情下调,其中对丙类卫生院按核定处置费的30%收取。
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和个人诊所免除处置费用。
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缴纳的医疗废物处置费计入医疗服务成本,但不得以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费 等名目直接向病人加收。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