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四项措施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2-12-28
- 作者
- 雷峰庭 林雪辉
一是明确一名副院长挂钩计生工作,并签订岗位责任状,同时选派两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庭长专职从事计生非诉执行工作。 二是举办法律讲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向执法人员宣讲《行政诉讼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答他们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仅2012年,法律讲堂就举办了8次,培训人员达120人次,旁听群众1100多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法律效果。 三是建立法院

一是明确一名副院长挂钩计生工作,并签订岗位责任状,同时选派两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庭长专职从事计生非诉执行工作。
二是举办法律讲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向执法人员宣讲《行政诉讼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答他们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仅2012年,法律讲堂就举办了8次,培训人员达120人次,旁听群众1100多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法律效果。
三是建立法院与政府计生部门定期联络机制。加强双方的沟通,摸清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
四是将执行中的“网络曝光”措施适用于计划生育非诉执行工作。利用网络的力量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
2010年至今,法院共执结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47件,收缴社会抚养费152余万元,未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为计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