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献血800毫升 终生免费临床用血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2-02-26
- 作者
- 李凯龙 许艺斌 颜明扬
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2011年,全市无偿献血者因本人或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报销471人,报销金额30.7万元。开展无偿献血以来,全市累计有2837人临床用血报销,金额193.7万元。 献血多少可以报销?据《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达到800毫升,本人终生免费用血。来自惠安的张先生,多年前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达到800毫升,符合终生免费的规定,近几年因病输血治疗,报销输血费20520元。来

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2011年,全市无偿献血者因本人或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报销471人,报销金额30.7万元。开展无偿献血以来,全市累计有2837人临床用血报销,金额193.7万元。
献血多少可以报销?据《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达到800毫升,本人终生免费用血。来自惠安的张先生,多年前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达到800毫升,符合终生免费的规定,近几年因病输血治疗,报销输血费20520元。来自丰泽区的黄先生,献血1400毫升,前不久因外伤做手术,输血4000多毫升,报销4080元。条例还规定,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来自鲤城区的章先生,已献血4800毫升。以前想的是帮助他人,没想到孩子因病需要输血治疗,报销输血费用5280元。
献血后用血如何报销?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采取先交费后报销办法。报销用血费用时,应出示《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及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或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以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收复印件留存);出示出院小结、就诊医院开具的用血收费凭据(发票)及用血费用清单,到市中心血站献血办公室或中心市区献血点办理报销手续。
根据《福建省献血办无偿献血报销实施细则》(闽献血办[2009]5号)文件规定,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合格,按下列规定享受用血优惠:
1、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下,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的,可以终生免费临床用血。除献血者本人按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献血者本人可以等量报销一次,亲属不能报销。
以上所称的免费用血,是指免交公民临床用血时依法需交付的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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