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儿女,参军去!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1-09-18
- 作者
- 德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4周年之际,德化县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在此,我们向广大适龄青年郑重发出号召——好儿女,参军去! 好儿女,参军去!这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御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4周年之际,德化县今冬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在此,我们向广大适龄青年郑重发出号召——好儿女,参军去!
好儿女,参军去!这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御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这告诉我们,兵役义务不是一般的义务,而是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存亡的神圣使命。广大适龄青年作为承载着民族希望和未来的一代新人,要增强依法服役意识,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响应祖国的号召,接受祖国的挑选。
好儿女,参军去!这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这些脍炙人口的边塞诗,既是对古人保国安邦的写实颂,也是对今人献身国防的催征鼓。新的历史时期,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下,无私奉献,履行使命、为巩固国防、建设国家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在汶川抗震救灾、奥运安保、“神七”问天、国庆阅兵等重大任务面前,人民军队勇于挑大梁、扛重担,体现了忠诚于党、报效国家的赤诚情怀。可以说,响应号召应征入伍,是爱国、报国、卫国的集中体现和实际行动,是爱国主义传统在新一代青年中的传承和光大。
好儿女,参军去!这是实现理想的大好机遇。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战斗集体,是一座使人的素质得到全面锻炼提高的特殊熔炉。翻开历史的长卷,许多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企业家都得益于军旅生活的锻炼和熏陶。他们共同的感受是“当兵几年、受益终身”、“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都不感到后悔”。在直线加方块的军营,每一个青年都会受益无穷。她会使你成长成才,她会培养你艰苦奋斗的精神,她会打造你全方位的素质,她会让你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好儿女,参军去!这是民族复兴的时代召唤,这是祖国母亲的热切企盼,这是国防建设的迫切要求。适龄青年朋友们,集结的号角已经吹响,军营的大门已经敞开,不要犹豫,不要徘徊,加入绿色方阵,成就辉煌人生!德化高素质优秀儿女,和平的利剑需要你们来擎持!国家的安危需要你们来捍卫,祖国的尊严需要你们来维护!用你的青春和热血谱写军旅人生,扬起时代的风帆,溶入这威武雄壮的钢铁长城,保卫祖国,热爱人民,守护家园;用你的赤诚和智慧肩负历史重任,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德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
征集对象对年龄条件的规定
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年满22岁以内,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对文化条件的具体要求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地区(不含厦门、平潭、东山岛)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或应届毕业生。
对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在征集政策上突出“四个优先”。一是优先报名应征。10月底前,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届毕业生,可由本人或父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对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兵役机关报名,由兵役机关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优先体检政审。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三是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批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本级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由上级兵役机关调整指标。四是优先安排分配。批准入伍后,征兵办将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在优抚政策上突出“三项优惠”。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入党考学、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具有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士兵,获得1次二等功或者2次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可选拔保送到院校学习,培训结束后提拔为干部。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入读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可入读普通本科。对于2011届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参加专升本学习的,省教育厅免费组织考生进行考前辅导,并只需参加公共课考试,专业课给予免试,同时实行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录取。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