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无讼乡村”创建工作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1-03-14
- 作者
- 邓瑞珊
本报讯 日前,县法院出台《关于开展“和谐乡村(社区)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县20个试点村(社区)开展“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工作。 据了解,该活动将依托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在各试点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制定考评指标和相关制度,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村村通建设工程”,强化法

本报讯 日前,县法院出台《关于开展 和谐乡村(社区)建设年 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县20个试点村(社区)开展 无讼乡村(社区) 创建工作。
据了解,该活动将依托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在各试点村(社区)设立 法官工作室 ;制定考评指标和相关制度,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 法制教育村村通建设工程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从而达到顺利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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