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烧垃圾伤及无辜男童 老板要赔两万余元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0-12-22
- 作者
- 黄奇微 邓瑞珊 施海燕
泉州网21日讯(通讯员黄奇微 邓瑞珊 泉州晚报记者施海燕)由于所雇请的门卫焚烧垃圾时,使得一名无辜的男童被烧伤,德化人陈某坚近日被德化法院判处赔偿受伤男童两万余元。 据悉,男童吴某浩出生于2001年,是贵州人。2009年2月16日下午,他跟着父亲一起来到德化县龙浔镇鹏祥工业区陈某坚经营的“德化县巧匠木制品厂”。当时,他父亲进厂找他亲戚,留下他一人在门口等候。此时,陈某坚雇请

泉州网21日讯(通讯员黄奇微 邓瑞珊 泉州晚报记者施海燕)由于所雇请的门卫焚烧垃圾时,使得一名无辜的男童被烧伤,德化人陈某坚近日被德化法院判处赔偿受伤男童两万余元。
据悉,男童吴某浩出生于2001年,是贵州人。2009年2月16日下午,他跟着父亲一起来到德化县龙浔镇鹏祥工业区陈某坚经营的“德化县巧匠木制品厂”。当时,他父亲进厂找他亲戚,留下他一人在门口等候。此时,陈某坚雇请的门卫工人刚好在厂门口旁边的垃圾堆焚烧厂里的垃圾,没想到却发生爆炸。爆炸致使吴某浩严重烧伤,并构成十级伤残。为此,吴某浩的父亲将陈某坚告上法院。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作出宣判,陈某坚要赔偿给吴某浩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等赔偿金2001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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