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0年德化县初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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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发布时间
2010-08-10
作者
德化县教育局

德化二中、三中,各初中校: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德化县初中教职工优化组合工作意见的通知》(德政[201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德化县初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实施办法 (一)实行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 年满53周岁(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教职工、年满48周岁(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女教师和年满45周岁(1965年12月31日前出

教育局:2010年德化县初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 憨鼠网

德化二中、三中,各初中校: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德化县初中教职工优化组合工作意见的通知》(德政[201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德化县初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实施办法

(一)实行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

年满53周岁(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教职工、年满48周岁(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女教师和年满45周岁(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职工编制的女教师自愿提出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的,免予参加竞岗,给予办理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相关手续。

(二)竞聘上岗

1.竞岗对象

全县初中在编在岗的教职工,除不需要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外均为竞聘上岗对象。下列人员不需要参加竞岗:

(1)县委教育工委任命的现任副股级及以上干部和经县委教育工委同意并由乡镇党委任命的学校党支部正、副书记;男53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女48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校级领导的原正、副校长。

(2)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获得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部门表彰的教育教学类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科研先进工作者、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

(3)县(处)级及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县(处)级及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县“十佳魅力教师”和“优秀教学标兵”;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培养对象。

(5)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符合以上(2)、(3)、(4)、(5)条款的,还必须具备2007年秋季以来连续在一线教学的条件(女教职工产假期间除外)。

(6)已与县教育局签定合同的在岗专职保卫、专职生管人员;医学院校毕业的校医;大专院校心理学专业毕业的教师;借用到财务核算组的会计人员;全县专业学科中教师数少于本学科岗位需求数的学科教师(报名结束统计后确定)。

(7)正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残疾人员;有精神病史、身患重病等无法胜任正常工作的教职工。以上各类人员均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8)自愿辞职的教职工;符合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条件并自愿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的教职工。

符合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条件但不愿意提前退休或离岗待退的教职工均须参加竞聘上岗考试。

2.岗位设置

根据“合理设岗,严控指标”的原则,确定2010—2011学年度学校所需的岗位总数。城区学校根据省颁文件执行编制,科学设岗(师生比为1:13.5)。为确保农村学校开足开齐课程,规模在5个班级以下的学校设教师岗位16个;规模在5个班级及以上的学校按班师比设岗(班师比为1:3.5),每校再增加脱产培训岗位1个,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上课的不占岗位数。

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岗位数、学科需求和实际需要,按工作性质、学科特点和工作量大小,科学设置岗位,确定岗位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各校岗位数量确定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由县教育局汇总研究后,统一组织竞岗。

3.竞岗办法

竞聘上岗以工作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规定不需要参加竞岗的对象外,都应参加竞岗考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岗考试的人员,其转岗安置和待遇另行处理。

(1)竞岗报名

参与竞聘的教职工应根据自己所学学科或近3年专职连续任教的学科填报一个岗位参与竞聘,不得兼报;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根据所学学科报名;取得图书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岗的专职图书管理员可根据其现任岗位报名;信息技术、劳技、建筑、机电等学科可报综合实践岗位;未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不达标的教职工单列报名。

(2)考核与考试

①工作考核(占60分)

A.年度考核(占48分)。各学校按2002--2010年8个学年度工作考核得分(优秀6分、称职4.7分、不定等级2分、不称职0分)计入教师的考核总分。工作未满8年的,按其工作年限考核分的平均值的8倍计入年度考核分(毕业分配第一年未定等级的按称职计算)。

B.加分项目(占12分)。a、表彰奖励(县直科局级及以上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扫除文盲先进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科研先进工作者、魅力教师、教学标兵、教育工作标兵、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与教育教学紧密相关的荣誉称号):个人参加工作以来,受各级各类表彰的先进、授予的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含中央教科所)9分,市厅级(含省普教室)8分,县处级(含市教科所)6分,县直科局级(含县教师进修学校)4分。b、教龄加分(满分3分):教龄满15周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0.2分。c、各校中层干部(工会正、副主席,处室正、副主任)正职加3分、副职加2分。设党总支学校的党总支委员及下辖的党支部书记加3分、下辖的党支部委员加2分,其他学校党支部委员加2分。以上a、b、c三项分别取单项最高分值,同一项不累计加分。该项总分不得超过12分。

②岗位知识考试(占40分)

教师竞聘上岗考试和农村教师进城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为《走进新课程》(内容在德化教育网/教育科研/课程改革)。

③根据总成绩(工作考核分+岗位知识考试分)按学科确定竞聘上岗入围名单。

(3)上岗

①免考人员上岗:符合免考条件的教师原则上优先由原学校聘用上岗;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免试人数如果超过岗位数,则按工作考核分从高到低的办法聘用,其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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