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发布时间
2007-08-18

中共德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化县公安局 德化县监察局 德纪委〔2007〕42号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纪委、公安局、监察局《关于转发〈省纪委公安厅监察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纪〔2007〕28号)要求,结合我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

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 憨鼠网

中共德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化县公安局

德化县监察局

德纪委〔2007〕42号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纪委、公安局、监察局《关于转发〈省纪委公安厅监察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纪〔2007〕28号)要求,结合我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统一部署、协调行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串通投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建设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得到加强,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为我县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县里成立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县纪委、公安局、监察局共同召集,县检察院、法院和县工商局、发改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水电局、经贸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应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要从查办案件入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纪律的手段,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的违法犯罪案件;同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形成打击和防范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机制,依法规范建设市场交易行为。

(一)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有关措施、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

(二)各有关部门要对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排查,对串通投标行为应严格依法、依纪查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定,落实各有关部门间的案件移送和协作制度,形成打击和整治合力;违纪的依纪处分,违法的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较轻、主动配合的从轻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严厉惩处,兑现宽严政策,增强整治效果。

(三)通过查办案件,认真分析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进一步研究措施,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办法,强化招投标的行政监管。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

(三)通过挂靠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

(四)接受挂靠,为串通投标行为提供方便;

(五)在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

(六)其他与串通投标有关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6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定细化方案,并抄送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11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部门的细化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应摸清情况,迅速立案查处一批案件;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并适时公开一批典型案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12月)。各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建立防范串通投标的有效机制;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有关情况及成效,通报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县发展走前列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要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串通投标犯罪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侦破、起诉和审判一批案件。发改和工商、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经贸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一批串通投标的违法单位和个人,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对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三)严格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对开展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管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检察院、法院,共同研究与串通投标犯罪有关问题的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

中共德化县纪委

德化县公局安局

德化县监察

2007年7月9日

附件:

德化县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

杨才勇: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文通:县公安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成员

陈建军: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施文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德峰:县法院副院长

阮美侣:县工商局副局长

苏兴坚: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克灿:县经贸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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