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公布3起非法行医典型案例!涉及医美、牙科,已依法处罚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08-04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与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风险,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医疗卫生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我县近期卫生健康领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与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风险,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医疗卫生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我县近期卫生健康领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
一、基本案情
案例一、潘某某非医师行医案:潘某某初次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德化县龙浔镇鹏湖街74号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案例二、陈某某非医师行医案:陈某某初次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寨头中路22号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案例三、洪某某非医师行医案:洪某某初次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德化县龙浔镇高阳村长林角落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二、处罚结果
以上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并处以罚款。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四、警示启示
非法行医场所消毒设施简陋、药品器械来源不明、从业者缺乏专业医学知识及能力,缺少规范诊疗流程和消毒保障,存在感染、误诊、重大医疗伤害等巨大风险。各经营主体要树立法治思维,杜绝越线开展诊疗活动。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就医时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注意核实医疗机构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医师是否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切勿相信无证行医人员的虚假宣传,切实保障自身健康权益。
来源 | 健康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