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一五金加工厂存消防隐患被处罚款10400元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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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10-16
近日,德化县某五金加工厂因存在生产车间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违法行为,被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款人民币10400元。日前,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浔中镇城东创业园的某五金加工厂六层生产车间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违法行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近日,德化县某五金加工厂因存在生产车间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违法行为,被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款人民币10400元。
日前,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浔中镇城东创业园的某五金加工厂六层生产车间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违法行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2.1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德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求该工厂负责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确定专人负责消防日常维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002-1之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给予该五金加工厂10400元的行政处罚。面对罚款单,该工厂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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