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公布2例餐饮油烟整治典型案例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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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07-2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和《德化县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将7月份油烟污染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案情简介】2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和《德化县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将7月份油烟污染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应浔中镇浔中路某餐饮店存在油烟直排扰民问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浔中镇综合执法中队组织执法人员到该餐饮店现场检查,经核实店内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整改情况】
执法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者在期限内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向该餐饮店下达整改通知书。2024年7月13日执法人员回访该店检查,核实经营者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至今未再发生油烟扰民情况。
案例二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5日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龙浔镇综合执法中队对环城南路沿街餐饮店进行油烟巡查,发现某酒楼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直接排放油烟,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
整改后
【整改情况】
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告知经营者《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指导、督促该店经营者进行整改。目前该酒楼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将油烟引导至高空排放,执法人员随即发放油烟治理倡议书和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表,并要求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开启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净化器、记录清洗台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发放油烟治理倡议书等材料
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有关法律及规范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