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2-06-08
- 作者
-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接省局通知,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存量数据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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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
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接省局通知,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存量数据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47号)(附件1)有关要求,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条件范围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已认定或今年已申报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2.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优势企业(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
(二)复核范围
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均需参加复核。
二、申报流程及期限
申报优势、示范的企业和复核优势、示范的企业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declare.cneip.org.cn)企业入口完成注册,在线填报注册信息,于6月15日24:00前完成。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申报复核工作流程说明(附件3)和填报说明(附件4)。
三、其他事项
请各县级局做好宣传引导,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以及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组织本辖区内申报、复核企业完成注册、 测评工作(相关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及工作流程详见附件和管理系统)。
联系电话:0595-22118711
附件:
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47号)
2.《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3.申报复核工作流程说明
4.填报说明
下载:《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