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发布时间
2011-09-27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泉州市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公务员局,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憨鼠网

泉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印发《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泉州市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公务员局,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泉州市产业人才高地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泉委〔2010〕53号),以及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精神,现就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资助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制订如下规定:

一、资助对象

根据泉委〔2010〕53号文中关于《泉州市产业人才高地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给予科研生活补助:

(一)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指经泉州市公务员局考核推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指正在我市的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经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三)出站博士后人员:指经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及其他单位培养的,期满出站后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及管理工作,并经泉州市公务员局确认留泉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二、资助类项、标准和申报条件、程序

(一)建站资助:

<p class="MsoNormal" style="line-height: 30pt; text-indent: 32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char-in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憨鼠网

憨鼠网(原德化网) · Hanshu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